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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首月14家券商接22張罰單,企微罰單首現

2026-01-3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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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聯社1月31日訊(記者高艷雲)1月末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券商罰單迎來新一輪密集落地。

1月30日,黑龍江、海南證監局以及上交所共計披露4張券商違規罰單,江海證券哈爾濱世茂大道證券營業部,及理財經理吳倩均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萬和證券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中金公司保代石一傑、嚴焱輝,以及科創板上市公司理工導航同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截至1月31日,已有14家券商收到22張罰單,16名相關人員被罰,經紀業務內控缺位、投行業務覈查流於形式兩大頑疾成為監管核心聚焦點。

江海證券「分支+個人」雙罰

江海證券的罰單出現「機構+個人」雙罰,證券從業人員與分支機構均因違規遭罰。

吳倩作為江海證券哈爾濱世茂大道證券營業部的理財經理,在從事客户服務過程中,存在未誠實守信,提供虛假或誤導投資者信息的行為。

江海證券哈爾濱世茂大道證券營業部未能及時發現和有效防控員工在證券經紀業務營銷中的違規行為,反映出營業部在從業人員管理、客户服務方面合規有效性不足。

黑龍江證監局要求,營業部應加強合規內控管理,並在收到罰單之日起30日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萬和證券企微管理缺位6年

萬和證券存在以下違規事項,一是企業微信管理不到位,二是營銷費用管理不到位。

從罰單表述來看,萬和證券企業微信管理不到位長達6年。

2018年至2024年期間,萬和證券對分支機構使用企業微信開展經紀業務統一管理不到位,未採取有效措施識別、監測分支機構使用企業微信開展經紀業務的風險,對分支機構營銷行為合規管理有效性不足。

萬和證券對相關廣告費用支出管理、分支機構人員營銷活動費用管理存在不足。

由此,海南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計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交易所明確覈查仍流於形式

石一傑與嚴焱輝為理工導航科創板IPO項目保代,兩人作為中金公司指定的項目保薦代表人,存在以下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根據理工導航招股説明書披露,國傑乾盛持有理工導航10%股份,郭楊、王學森系國傑乾盛有限合夥人,分別持有國傑乾盛19.38%、9.69%份額。

2021年5月,上交所要求保薦人對國傑乾盛持有發行人的股權是否存在代持等情況進行覈查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保薦人覈查認為,國傑乾盛持有發行人的股權不存在代持。

經上交所查明,2019年9月,郭楊、王學森通過受讓國傑乾盛份額方式成為理工導航新增的間接股東時,存在替他人代持的情況。保薦人僅依據國傑乾盛及郭楊、王學森出具的書面説明、填制的調查表等資料,認定不存在股份代持,出具的核查意見與實際情況不符。

在責任認定方面,上交所指出,保薦人應當勤勉盡責,對發行人披露的股東信息進行覈查。在上交所明確要求中介機構對國傑乾盛涉嫌股權代持事項進行覈查的情況下,保薦人未能充分關注相關情況並進行深入覈查,出具的核查結論與實際情況不符,履行保薦職責不到位。石一傑、嚴焱輝作為保薦代表人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上交所對保薦代表人石一傑、嚴焱輝、理工導航予以監管警示。同時要求,當事人對此應高度重視,針對違規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並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所業務規則等相關要求,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審慎發表專業意見,保證提供、報送或披露的資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此類「覈查流於形式」的現象並非近年個例,它直指當前中介機構執業生態中的深層次問題:在項目節奏快、競爭激烈的環境下,部分保薦機構過於依賴發行人提供的書面材料,未能貫徹穿透式覈查原則,反映出中介機構勤勉盡責邊界的模糊與內控機制的執行軟化。

新年首月下發22張罰單

開年以來,券商監管處罰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截至1月31日,監管已下發22張罰單,波及券商14家,江海證券與金融街證券罰單較多,有4張;其次是信達證券,有3張罰單。「機構+個人」雙罰,成為券商罰單較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他券商僅有1張罰單,分別是渤海證券、大同證券、萬和證券、第一創業華泰證券、國新證券、華金證券、華林證券、金元統一證券、浙商證券、中金公司。

就違規類型來看,IPO盡調不規範的保代違規罰單有2張,違規炒股罰單有3張;不當營銷違規罰單有2張;飛單罰單有4張;其他違規類型還包括未盡責獨到、留痕機制未建立以及兩融違規等類型。

從違規類型分佈可以看出,當前監管緊盯兩大主線:一是註冊制全鏈條責任壓實,重點查處IPO中的信息披露與覈查失職;二是營銷與從業人員行為管理,針對的是經紀業務一線亂象及利益衝突防範。這體現了監管「抓兩頭、促中間」的思路,即前端壓實「看門人」責任,后端規範市場銷售與客户服務行為。

罰單處理人中,滬深交易所各出具一張罰單,主要針對保代違規;上海證監局出具罰單較多,有5張;黑龍江雨浙江證監局罰單有4張,山西、天津、遼寧、河北、四川、江西、廈門證監局各有1張。

多地證監局同步出手,表明對券商合規的監管是常態化和全國性的一致行動,並非區域性風暴。也提示各家券商,無論總部位於何處,均需確保其全國分支網絡在統一合規標準下運行。

業內分析認為,本月密集罰單釋放出明確信號:在資本市場深化改革背景下,監管正通過高頻、精準的執法,持續敦促證券公司全面提升內部控制有效性,特別是對分支機構的管理穿透力、對數字化展業工具的合規適配能力,以及對核心投行業務的實質風險把控水平。券商需從這些個案中系統性反思,推動合規管理從「形式完備」向「實質有效」深度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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