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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鎖座擬迎新規:國內航班不准許付費選座,免費可選座位比例最低70%

2026-01-29 21:11

(來源:北京商報)

「飛機鎖座」規定迎來新進展。1月29日,中國航協發佈關於《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航班預留座位規則 (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對預留座位的種類、範圍、比例及旅客信息告知等關鍵內容進行了規範,明確國內航班不准許開展付費選座,免費可選座位比例最低70%;國際及地區航班免費可選座位比例不低於65%。當前,國內航班普遍存在鎖座行為,尤其是優質座位被高比例鎖定,且鎖座操作缺乏統一標準,引發消費者對選擇權受限、信息不透明的投訴。此次徵求意見的新規有助於規範航司行為、提升信息透明度,為旅客提供合理預期,鼓勵航司制定充分體現座位價值的服務產品。

國際及地區航班免費座位不低於65%

根據中國航協發佈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對預留座位的種類、範圍、比例及旅客信息告知等關鍵內容進行了規範。

在種類方面,《徵求意見稿》明確,航司須將經濟艙座位分為免費可選座位和預留座位兩大類;預留座位又分為運行保障性預留座位和增值服務性預留座位。

其中,運行保障性預留座位是為符合航空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強制性要求,或為保障特殊旅客(如無成人陪伴兒童、擔架旅客、輪椅旅客等)的必要服務而預留的座位。增值服務性預留座位是為實施其常旅客計劃、提供差異化服務等目的,在保障運行安全及特殊旅客之外,主動設置預留的座位。

《徵求意見稿》還將增值服務性預留座位分為權益類預留和付費預留。

權益類預留即根據常旅客計劃規則,僅限符合條件的會員,通過扣減積分、里程或依據會員等級權益等,進行選擇或兑換的座位;付費預留則是旅客通過支付費用方式,僅限國際及地區航班可選擇的座位。

在範圍和比例方面,《徵求意見稿》明確,國內航班增值服務性預留座位僅限用於權益類預留座位,不准許開展付費選座。對攜帶年齡不滿兩周歲嬰兒的旅客、年齡滿兩周歲不滿十二周歲的兒童旅客免費開放權益類預留座位。

《徵求意見稿》將國內航班免費可選座位的具體比例劃分爲:航班經濟艙總座位數小於等於160座的,免費可選座位不低於經濟艙總座位數的70%;大於160座小於等於200座的,免費可選座位不低於經濟艙總座位數的75%;大於200座的,免費可選座位不低於經濟艙總座位數的80%

針對國際及地區航班,《徵求意見稿》規定,國際及地區航班的增值服務性預留座位包括權益類預留座位和付費選座;對攜帶年齡不滿兩周歲嬰兒的旅客、年齡滿兩周歲不滿十二周歲的兒童旅客免費開放權益類預留座位。應提供不低於經濟艙總數65%的座位供旅客免費選擇。

而國際及地區航班運行保障性預留座位的範圍、具體位置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及特殊旅客服務保障需求等,增值服務性預留座位的具體位置由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根據旅客需求確定。

明確預留座位釋放時間

在預留座位釋放時間與信息告知方面,《徵求意見稿》也有詳細規定。

國內航班的人工辦理乘機登記手續櫃檯釋放應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及特殊旅客服務保障需求的前提下,於人工辦理乘機登記手續櫃檯開放期間對旅客免費開放。線上釋放規則顯示,權益類預留座位,應不晚於航班計劃起飛時間前3小時供旅客線上免費選擇。

國際及地區航班的人工辦理乘機登記手續櫃檯應不晚於航班起飛前6小時釋放經濟艙第一排及安全通道外的預留座位。線上釋放規則顯示,國際及地區航班的增值服務性預留座位應不晚於航班計劃起飛時間前48小時起逐步釋放,且於航班計劃起飛時間前6小時釋放除經濟艙第一排及安全通道外的預留座位。

針對信息告知,《徵求意見稿》提出,航司或代理人須在網絡購票、值機等環節以顯著方式告知旅客免費與預留座位範圍、積分/里程兑換標準、付費選座價格(僅限國際及地區航班)、預留座位釋放時間、自願及非自願變更預留座位處置規則等信息。

同時,座位圖需使用清晰圖標區分「免費可選」「會員可選」「線上不可選」「已選座位」等類別,杜絕信息模糊與誤導。

提升信息透明度

中國航協在編制説明中提到,《徵求意見稿》解決的問題包括規範航司行為、提升信息透明度、滿足各類旅客需求、增強服務應急處理能力等,為旅客提供合理預期,提出權益對等原則,鼓勵航司制定充分體現座位價值的服務產品。

近年來,飛機鎖座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江蘇省消保委此前發佈專項調查報告,指出國內航空服務中鎖座現象具有普遍性。

編制説明的制訂背景一項中也提及,座位選擇服務體驗已受到廣大旅客的高度關注。在實際運營中,部分航空公司在國際航線選座服務中存在較大差異,旅客在選擇中難以識別,導致旅客權益保障不足、服務體驗參差不齊。在實踐中發現,國內航線亦存在類似問題,亟須規範。

北京商報記者看到,《徵求意見稿》的起草單位包括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蘇南瑞麗航空有限公司、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陳佔明表示,制定團體標準能夠為航班座位管理提供明確依據,有助於保障旅客知情權,使其在購票時提早掌握座位信息,從而更合理地判斷是否需要付費選座。從行業角度看,統一標準尤為關鍵。過去各航司在鎖座比例等方面差異較大,新規實施后將形成統一規範,促使航司在標準化框架下開展業務競爭,推動行業服務的規範化。

北京商報記者 關子辰 牛清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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