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資訊> 正文
2026-01-24 05:13
3,750,000股普通股
我們已與B訂立公開發售銷售協議(「銷售協議」)。萊利證券公司(「B。Riley」)和Lake Street Capital Markets,LLC(「Lake Street」)(各自為「代理人」,統稱為「代理人」),涉及本招股説明書中提供的我們普通股股份。根據銷售協議的條款,我們可以不時通過或向代理人提供和出售最多3,75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每個代理人都擔任銷售代理或委託人。
我們的普通股目前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交易,代碼為「DERM」。2026年1月9日,我們普通股的最后一次報告售價爲7.27美元。
根據修訂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 b-2條規則的定義,我們是一家「小型報告公司」,因此,我們選擇遵守某些降低的上市公司報告要求。
根據本招股説明書出售我們的普通股(如果有的話)將被視為根據修訂后的1933年《證券法》(「證券法」)頒佈的規則415(a)(4)中定義的「市場上」股票發行。代理商不需要出售任何特定數量或金額的證券,但將按照代理商和我們之間共同商定的條款,按照其正常交易和銷售實踐的商業合理努力作為銷售代理。沒有任何託管、信託或類似安排中接收資金的安排。
根據銷售協議出售的普通股向代理人銷售的補償金額將等於根據銷售協議出售的任何普通股股份總收益的3.0%。在代表我們出售普通股時,每位代理人將被視為《證券法》含義內的「承銷商」,代理人的報酬將被視為承銷佣金或折扣。我們還同意就某些責任向代理人提供賠償和分擔,包括《證券法》或經修訂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交易法」)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