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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虧損兜底收益分成 港股「合作打新」陷阱多

2026-01-22 07:28

  證券時報記者 吳瞬

  隨着2025年以來港股新股市場回暖,港股打新再度成為不少投資者追逐的熱點。在此背景下,以「提高中籤率」「收益平分」「虧損兜底」為噱頭的合作打新模式悄然興起。

  證券時報記者調查發現,一些推動合作打新的團隊或自媒體活躍於社交平臺,通過「打新攻略」持續引流,甚至還提供灰色開户渠道等服務招攬客户。然而,這類合作打新模式暗藏多重風險,從合規漏洞到資金安全,投資者稍有不慎便可能身陷虧損困境。

  中籤率過低引來「新生意」

  2025年以來,港股IPO市場顯著回暖,破發率大幅降低,新股賺錢效應凸顯。與此同時,散户認購新股的熱情越來越高,但中籤率也愈發低了。Wind數據顯示,2025年以來有22只新股「申購一手的中籤率」在1%以下,比如熱門的金葉國際集團上市首日漲幅達到330%,其「申購一手的中籤率」僅有0.50%。

  在此背景下,港股市場開始出現「合作打新」的新套路。據瞭解,合作打新的興起,與港交所交易機制的調整密切相關。2023年FINI(新股發行平臺系統)上線后,單人多户打新的漏洞被有效封堵,新股認購只能「一人一户」;而在2025年8月,港交所還正式實施了新股定價機制改革,選擇機制B作為分配方式的新股,散户的整體分配份額僅有10%,這進一步加劇了散户的中籤難度。

  在上述政策下,要想提高散户中籤概率,其中一個方式就是提高自身控制的賬户數。對此,一位港股打新人士就告訴證券時報記者:「在2023年之前,由於一個人能擁有多個賬户,我那時開了幾十個賬户用來打新。但后來‘一人一户’打新之后,就只能湊人頭了。」

  所謂合作打新,是部分自媒體或團隊瞄準人力槓桿優勢,通過組織散户「拉團」打新、集中管理多個賬户申購等方式提高中籤概率,甚至推出「團隊指令操作」「賬户託管」等服務,承諾收益分成比例,其中不乏「團隊拿五成、客户拿五成」的合作模式。

  比如,在某社交平臺上,一位招募合作打新的人士就表示,招募港美股打新長期合作伙伴,要求有港美股券商賬户,資金15萬元以上,虧損兜底、盈利分成。「我提供策略,全程只需要按照我説的操作即可,虧損我兜底,盈利一起分成,你沒有任何虧損風險,只拿盈利分成。我會嘗試一些高風險高收益的股票,出現虧損,無論多少我都會兜底,出現盈利,你也要按照約定將盈利分成。」

  該人士還信誓旦旦地表示:「沒把握的新股我不會讓你打的。」

  借「打新攻略」引流

  招募合作打新的這些團隊多是在各大社交平臺以自媒體形式出現,經常會發布一些「打新攻略」或「打新策略」,藉此吸引更多人蔘與其中。

  在這些「打新攻略」中,一些人士主要是通過「曬單」方式吸引更多流量和關注,一邊貼出自己此前發佈的「打新預測帖」,另一邊則是貼出中籤之后所賺金額。比如一自媒體就表示自己此前看好的諾比侃,在上市之后漲幅高達346%,而她自己則賺了超過14000港元。

  在公域吸引一部分人之后,這些自媒體往往還會介紹更多人加入其私域(如某某星球)之中,聲稱在私域中會分享更多更詳細的打新策略和擬上市公司的詳細評判。當然,要加入其私域的價格也不菲,價格少則188元/年,多則2000元到3000元/年。

  更為關鍵的是,倘若用户沒有相關的港股賬户和香港銀行卡,這些合作打新的團隊往往還會提供灰色開户渠道,以及相關開户攻略,違規幫助客户開通港股賬户並完成入金。

  「現在監管很嚴,之前很多開户渠道都關閉了,很多券商都要求必須是海外身份才能給你開户,但我這邊還有一個開户渠道,能夠幫你成功開户。」在一個港股打新羣中,該羣羣主説。

  事實上,證券時報記者瞭解到,在該羣中,不僅一些人自己藉助這些灰色渠道開户,也會借用家人名義通過違規渠道開通港股賬户,藉此用更多賬户參與港股打新。

  此外,一些團隊不僅盯上了散户的賬户打新,甚至還打起了一些「大户」的主意——號稱自身有能力拿到熱門股「國際配售」的份額並進行兜售,但要求資金量100萬元起。

  對此,香港一券商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機構們會為搶一些熱門股的國配份額而爭得頭破血流,哪還有那麼多份額能夠流到社交平臺上兜售?」在他看來,這類大概率是詐騙或者是一些不被看好可能破發的新股份額。

  多重套路下暗藏投資陷阱

  對於合作打新中的「兜底條款」是否要簽訂紙質合同等問題,一些招募合作打新的人士多是語焉不詳,更多是互相在微信上確認和發出買賣指令,這實際上就埋下了諸多風險。

  事實上,在前段時間,社交媒體上就有投資者自曝「一夜虧損185萬元」:一位網名為「我是冤大頭」的港股打新投資者,在某「大V」的誘導下,用500多萬元參與某港股新股的國際配售,結果該新股當天大幅破發,該投資者大幅虧損,而「大V」的所謂兜底也並不存在。

  對此,浙江百和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蔣華勤告訴證券時報記者,首先,這是一種違法違規的行為。內地《證券法》明確禁止出借、借用證券賬户;違者可處50萬元以下罰款,並警告、責令改正;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同樣要求賬户實名制,違規可能被港交所紀律處分、撤銷交易資格。

  在蔣華勤看來,此類「虧了團隊兜底」的約定,在司法實踐中常被認定為部分或全部無效。若團隊無持牌資產管理資質,代客理財+保底承諾可能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業務,面臨刑事追責。「再説,口頭或簡易協議,一旦團隊跑路、虧損拒賠,投資者維權難度極大、舉證成本很高。」

  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越惠指出,根據《證券法》第二條之規定,雖然相關賬户是香港賬户,但是開户、資金跨境、交易指令等發生在內地,也可能適用《證券法》等法律。合作打新股的行為本身就違反了《證券法》的規定,且該行為也會因其違法性而有可能導致保底收益條款無效。

  此外,蔣華勤還指出,賬户被用於接收不明資金、拆分交易,可能觸發反洗錢調查、賬户被凍結、個人徵信受損。投資者應嚴加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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