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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金罰決字〔2025〕196-200、203號

2026-01-12 14:51

序號

當事人名稱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主要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決定機關

1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涇科技支行

滬金罰決字〔2025〕196號

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罰款50萬元

上海金融監管局

2

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閘北支行

滬金罰決字〔2025〕198號

個人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罰款40萬元

上海金融監管局

3

王煒(時任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閘北支行行長)

滬金罰決字〔2025〕200號

個人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警告

上海金融監管局

4

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橋支行

滬金罰決字〔2025〕199 號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個人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罰款80萬元

上海金融監管局

5

沈光藝(時任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橋支行行長)

滬金罰決字〔2025〕197號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個人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警告並罰款5萬元

上海金融監管局

6

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滬金罰決字〔2025〕203 號

未按規定報送統計資料、未按規定合理承擔保險費用、流動資金貸款貸后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個人貸款貸后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流動資金貸款支付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貼現資金使用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銀行承兑匯票保證金來源審覈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規通過第三方吸收存款

罰款715萬元

上海金融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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