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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22:41
財聯社1月8日訊(記者 李潔)華夏幸福(600340.SH)與大股東中國平安的矛盾,再度升級。
1月8日晚間,華夏幸福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華夏幸福基業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簡稱「華夏控股」)及實際控制人王文學,被平安資產與平安人壽提起仲裁申請,請求裁決華夏控股支付業績補償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約64億元。
這起源於多年前資本合作的糾紛,在華夏幸福推進預重整的關鍵節點爆發,引發市場對雙方利益博弈的廣泛關注。
根據華夏幸福披露的信息,此案源於雙方在2018年至2019年間簽署的多份股份轉讓協議,以及相關補充協議中約定的業績補償條款。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間,平安資管與平安人壽分別與華夏控股及王文學簽署了兩輪股份轉讓協議,並配套簽署了多份補充協議。當時,平安資管先以137.7億元價格受讓華夏幸福19.7%股份,隨后又以42.03億元的價格獲得華夏幸福1.71億股股份。
協議約定,若華夏幸福未能實現特定年度的經營業績目標,華夏控股需向平安方面支付相應業績補償款,而王文學則對相關付款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根據當時協議,華夏幸福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114.15億元、144.88億元和180億元。
華夏幸福2018年以及2019年均完成對賭協議,但2020年以來,受房地產行業深度調整、融資環境收緊及自身債務壓力加劇等多重因素影響,華夏幸福陷入嚴重流動性危機,2020年淨利潤僅為36.65億元,未能達成當初協議中設定的盈利目標。
平安方面在仲裁請求中明確,要求華夏控股支付業績補償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約 64 億元,並承擔律師費、保全費等相關費用,同時要求王文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儘管華夏幸福在公告中強調,公司與控股股東在業務、人員、資產、財務等方面保持獨立,「本次案件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直接影響,對本期及期后損益無直接影響」,但市場分析人士指出,該訴訟仍可能間接影響其正在進行的預重整進程。
當前,華夏幸福正處於預重整關鍵階段。2025年11月,華夏幸福債權人龍成建設以華夏幸福未按期清償債務為由,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華夏幸福進行預重整,法院已受理並指定臨時管理人。
然而,平安方面對預重整程序的合規性、必要性始終持有異議,雙方矛盾已多次公開化。 2025年12月,平安曾提議新增五項臨時提案,涵蓋預重整相關事項認定、債務重組進展披露等內容,但未獲華夏幸福董事會通過。
「此次仲裁的發起,意味着雙方分歧已難以通過協商化解,可能導致預重整過程中債權申報、方案表決等環節面臨更多阻力。」一位房地產分析師告訴記者。
分析人士認為,若仲裁最終支持平安的訴求,華夏控股作為華夏幸福的主要股東,其自身償債能力本就承壓,64億元的補償義務將進一步削弱其財務狀況,甚至可能影響其在重整中對上市公司的支持能力。
公佈仲裁公告的同時,華夏幸福還發布了2025年業績預虧公告,其預計2025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2025年經營業績將出現虧損,且虧損金額預計將會超過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淨資產,2025年期末淨資產可能為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