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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3:56
近日,教育部網站發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6年職業教育擬招生專業設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職業學校要圍繞服務區域發展、支撐產業發展、助力大國外交的職業教育佈局體系,結合實施高技能人才集羣培養計劃和「雙高建設計劃」,認真做好專業設置管理工作,以調整優化專業設置和加強專業建設為抓手,不斷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學生全面發展能力。
一起來看文件具體內容: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6年
職業教育擬招生專業設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職成廳函〔2025〕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行動方案(2025—2027年)》,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及有關要求,現就2026年職業教育擬招生專業設置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地、各職業學校要圍繞服務區域發展、支撐產業發展、助力大國外交的職業教育佈局體系,結合實施高技能人才集羣培養計劃和「雙高建設計劃」,認真做好專業設置管理工作,以調整優化專業設置和加強專業建設為抓手,不斷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學生全面發展能力。
(一)加強統籌規劃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專業設置統籌管理,健全專業設置調整機制,積極對接行業主管部門,推動專業設置快速響應人才需求。要重點圍繞《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對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要求,聚焦區域傳統產業優化提升、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培育、服務業優質高效發展、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構建等需要,發佈重點緊缺專業、改造升級專業、限制撤銷專業「三張清單」,編制專業設置和產業發展匹配分析報告,特別要對與區域產業發展匹配度低、學生跨省實習和就業較多的專業點進行分析,提出優化調整意見。要組織學校科學自主設置專業或專業方向,超常佈局增設急需緊缺專業,大力改造升級現有專業。
(二)優化專業設置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雙高建設計劃」學校和其他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圍繞本地區重點產業、特色產業發展需求,實施高技能人才集羣培養計劃。採取「頭部企業+高水平學校+行業組織」三組長制,組建校校聯合、企企聯手、校企對接的改革集羣,認真梳理產業升級、技術變革、工藝改進情況,三組長牽頭制定專業優化調整方案。以專業設置調整為牽引,推進專業、課程、教材、教師、實習實訓五個教學關鍵要素聯動改革,把行業、產業、企業標準轉化為教育教學標準和人才培養標準,推動人才培養由傳統知識傳授向綜合能力提升轉變。
(三)強化監督指導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專業退出機制,對於辦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管理混亂、培養質量低下、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連續2年低於60%、對口就業率連續2年低於50%的專業點,採取必要的調減、暫停招生等措施,並組織整改,情節嚴重的應責令撤銷;及時撤銷連續3年不招生的專業點。要嚴格落實「將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通過率連續3年低於50%的高校予以減招」要求。要科學規範專業方向名稱設置,不能與專業目錄中已有專業名稱相同,不能涉及國家控制專業對應的相關職業(崗位)。同一專業不同學制應分別備案。要嚴格按照專業設置結果開展招生錄取工作,不得將未經備案或審批的專業安排招生。
二、專業設置
各地、各職業學校要嚴格按照中職、高職專科、職業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及有關要求,依據《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2025年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增補清單(見附件1),開展擬招生專業設置管理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全國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管理與公共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https://zyyxzy.moe.edu.cn)填報相關信息,導出蓋章后報送。
(一)中職專業設置
1.認真組織中職學校做好2026年擬招生專業設置並通過平臺填報有關信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職責權限做好審覈、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填報,確保平臺填報實現學校和專業全覆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加強中職目錄外專業管理,不得設置國控專業或與國控專業名稱相似的目錄外專業。
2.進一步規範長學制人才培養,全面做好中高職五年一貫制、「3+2」「3+4」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專業的備案工作。原則上中職與高職貫通專業應在同一專業大類,不得將高職學校停辦專業或嚴控規模的專業列為貫通培養專業,不得在高職學校尚未設置該專業情況下提前組織中職貫通專業招生。
(二)高職專科專業設置
1.2026年擬招生的非國控專業及已設國控專業,由學校通過平臺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申報備案。近三年連續未招生的國控專業,須按增設國控專業程序重新申報審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組織專家對申報專業進行審覈,並在平臺完成審覈、匯總、提交,生成並導出《××省(區、市)2026年高職專科非國控及已設國控擬招生專業匯總表》(見附件2)。
2.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主動加強與省級衞生健康、中醫藥、公安、司法等主管部門的溝通,徵詢有關國控專業設置意見。2026年,高職專科原則上不新增教育類(早期教育專業除外)和中醫類專業點,不新增臨牀醫學、口腔醫學專業點。
3.擬增設的國控專業,由學校在教育部網上服務大廳(https://zwfw.moe.gov.cn)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法人註冊成功后,登錄進入行政許可事項「高等學校設置國家控制的高職(專科)專業審批」欄目填報相關材料,完成后導出《普通高等學校設置國家控制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申請表》(見附件3),與相關支撐材料一同申報。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通過教育部政府服務管理平臺(https://gz.moe.gov.cn)審覈、匯總后生成並導出《××省(區、市)2026年高等職業學校(專科)擬新增國控專業匯總表》(見附件4),按醫學、中醫、公安、司法、教育等分類報送。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新設(或規劃設立)並計劃於2026年秋季開始招生的學校,如擬增設國控專業,應提供省級人民政府同意籌建或設立的批覆函,填報《普通高等學校設置國家控制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申請表》參加預審。
(三)職業本科專業設置
1.新增設的擬招生專業,學校通過平臺填報相關信息,生成並導出《職業本科擬招生專業信息表(新增設)》(見附件5),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並明確意見。
2.已設置的職業本科專業,學校通過平臺填報相關信息,生成並導出《職業本科擬招生專業信息表(已設置)》(見附件6)。
3.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平臺匯總、審覈並導出《××省(區、市)2026年職業本科擬招生專業匯總表》(見附件7)。對於2026年新增設的擬招生專業,各校須附相關論證材料,包括學校和專業基本情況、擬設置專業論證報告、人才培養方案、專業辦學條件、相關教學文件等。
三、材料報送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專業設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高度重視,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時間和標準完成相關工作,逾期未備案專業原則上不再進行補備案。
(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於2026年1月16日前將高職專科和職業本科擬招生專業設置報送文件蓋章掃描件上傳平臺,2026年4月30日前將中職擬招生專業設置報送文件蓋章掃描件上傳平臺。
(二)學校通過平臺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2026年中職、高職專科擬新增及撤銷招生專業情況(新增專業方向的擬招生專業也須同步填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平臺完成匯總、審覈並導出《××省(區、市)2026年中職/高職專科擬新增/撤銷招生專業匯總表》(見附件8),與專業設置報送文件一同報送。
(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於2026年5月1日前,將本省重點緊缺專業、改造升級專業、限制撤銷專業「三張清單」,以及專業設置和產業匹配分析報告(蓋章掃描件及Word版)發送至郵箱jxjc@moe.edu.cn。
四、聯繫方式
(一)技術支持。聯繫人及電話:朱老師,18613800798。中職QQ羣:621222856、931401421;高職專科QQ羣:191693030;職業本科QQ羣:673263282。
(二)政策諮詢。聯繫人及電話:李老師,010-66096266。
2.××省(區、市)2026年高職專科非國控及已設國控擬招生專業匯總表
3.普通高等學校設置國家控制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申請表
4.××省(區、市)2026年高等職業學校(專科)擬新增國控專業匯總表
5.職業本科擬招生專業信息表(新增設)
6.職業本科擬招生專業信息表(已設置專業)
7.××省(區、市)2026年職業本科擬招生專業匯總表
8.××省(區、市)2026年中職/高職專科擬新增/撤銷招生專業匯總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