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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壽20億債券無法按期兑付 業務許可證已被吊銷

2025-12-30 17:46

來源:險聯社

  繼今年9月份天安財險53億資本補充債無法按期兑付后,天安人壽日前公佈,20億資本補充債本應於12月29日到期兑付,現在也無法按期兑付。

  「15天安人壽」發行總額為20億元人民幣,為十年期固定利率債券,該債券於2015年12月25日發行,票面利率採用分段計息方式,前5年票面利率為6.25%,如果發行人不行使贖回權或發行人行使贖回權且部分贖回,則未行權部分從第6個計息年度開始到債券到期為止,后5個計息年度內的票面利率增加1%,也就是增加到7.25%。

  天安人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於2020年7月被原銀保監會實施接管,並開展清產覈資工作,2020年至2024年披露了《關於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暫緩支付2015天安人壽資本補充債利息的公告》,15天安人壽債券計息掛賬。截至2025年12月29日,公司處於風險處置期間,不具備清償一般負債的本金和利息的能力,不滿足資本補充債清償條件,無法向資本補充債持有人還本付息。

  資本補充債是金融機構為補充資本金、增強風險抵禦能力而發行的債券工具‌,主要用於優化資本結構並滿足監管要求,投資者主要為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資本補充債屬於次級債,清償順序列於保單責任和其他普通負債之后,優先於保險公司股權股本。

  公司已向15天安人壽債券持有人出具溝通函,后續將在公司風險處置工作中對資本補充債券統籌安排、處理。

  天安人壽因存在多項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今年6月13日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吊銷業務許可證。

  具體違規事項包括公司治理報告不真實、董事盡職報告存在不實聲明、薪酬管理報告不真實、高管在未取得任職資格的情況下履行職責、違規將投資資產用於擔保或提供貸款、違規通過關聯交易向實際控制人輸送利益等。

  伴隨業務許可證的吊銷,監管部門對相關責任人也作出了嚴厲處罰:對劉徵、周獵人等多名責任人警告並罰款共計99萬元,同時對王偉、吉喆、張璐等人員採取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的處罰,另有多人被分別處以10年、5年、3年的行業禁入限制。

  2025年7月18日,天安人壽正式退出保險市場。2023年9月,新成立的中匯人壽整體受讓天安人壽保險業務及對應資產、負債,涵蓋人壽險、健康險等全部保單。

  天安人壽此次債券違約,與此前同爲「明天系」的天安財險資本補充債違約形成呼應。2025年9月30日,天安財險53億元規模的「15天安財險債」到期未能兑付,成為保險業首例債券違約案例。

  2024年成立的申能財險受讓了天安財險的保險業務,包括天安財險的資產、負債及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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