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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落地一周年,大病籌款協同治理如何更快跑通?

2025-12-30 13:08

轉自:新京報網

「聚焦真實與安全·大病籌款行業高質量發展之路」圓桌訪談現場。水滴公司供圖 「聚焦真實與安全·大病籌款行業高質量發展之路」圓桌訪談現場。水滴公司供圖

12月23日,「聚焦真實與安全·大病籌款行業高質量發展之路」圓桌訪談在北京舉行。這不是一次常規行業座談,更像一場制度落地后的「壓力測試」。 去年9月,《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如今已滿一年。規則把底線劃清了,也把行業從「靠自律」推向「靠制度」。

但規則並不會自動生成分工。一旦出現爭議個案,公眾對「真實與安全」的期待往往希望是100%。但規範底線更清楚的同時,壓力卻未必更分散,特別是對於大病籌款平臺。所以,行業高質量發展不能只靠一句「再多查一點」。更科學的路徑,是讓「真實與安全」從道德命題回到制度能力;從一方單獨扛走向多方共治;從線上籌款走向救助協同。

責任邊界清晰,多方協同盡責

把「真實與安全」落到具體運行層面,最先暴露的不是技術細節,而是責任邊界一旦模糊,平臺就會被推向超出能力的核查任務。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給出了一套理想分工圖景:政府負責頂層設計與機制建設;平臺主要承擔信息覈實與資金安全;公衆參與監督舉報;第三方審計提供專業支持。

大病籌款平臺近年來通過「人工+AI技術」多重審覈模式,不斷提升籌款案例真實性。但因各方信息共享通道尚未建立,實際操作中仍會被少數人鑽漏洞。在這種前提下,既要求平臺對信息真實性承擔實質性責任,又要求平臺做到逐案深挖,就會陷入邏輯衝突。金錦萍直言,平臺壓力過載並非「願不願意」,而是制度安排與社會期待共同製造的「能力悖論」:既要深度覈驗、又要快速救急、還要低成本運行。

此外,籌后善款撥付、用途變化、事實變化后的處置,同樣會把平臺推向高風險地帶。這也是金錦萍強調容錯機制的原因:不能因個例對平臺過度苛責。

但容錯也不是放縱,而是把責任放到真實可治理的邊界。如果沒有分層覈驗、信息支撐與盡職免責,合規就會演變為平臺之間的成本競賽,成本被迫上升,救助效率就會被擠壓。在大病籌款這種與時間賽跑的場景里,效率被擠壓,最先付出代價的往往不是機構,而是求助者。

因此,把「真實與安全」落到實處不能停留在「平臺多承擔一點」層面。長遠且可行的方案,是把覈驗與風控拆解到多方共同承擔的機制里,讓每一方在自己的能力邊界內盡責。

健康可持續發展,要靠「能落地」的共治

要真正實現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就需要先把責任、信息與規則拆開:誰對真實負責,誰提供覈驗條件,平臺盡到哪一步算盡職。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慄燕傑指出,減壓要先把責任「放回源頭」——求助人和信息發佈者對信息真實承擔首要、最基本的責任;一旦出現虛假,首先要追究信息發佈者的責任。

這句話的意義在於:平臺可以承擔流程覈驗與風險處置,但不能完全替代信息源頭承擔首責。首責不歸位,平臺就會被迫揹負道德壓力與法律風險,形成「單點背鍋」的輿論結構。

與此同時,北京嘉維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從司法實踐角度提出,要讓「盡職」可證明、「免責」可預期。他認為司法實踐逐步形成「合理審慎注意義務」的判斷框架:平臺在能力範圍內盡到應做之事,應當依法予以適當免責。

這相當於把「合規」從結果責任拉回過程責任。平臺是否擔責,不再只看個案是否絕對真實,而要看流程是否盡職、處置是否及時、證據是否可追溯。沒有盡職免責,平臺就只能把風險前置為「更嚴准入」。結果往往不是更安全,而是救助門檻被抬高。

所以,規範發展還需落到制度化支撐上來。北京師範大學民生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謝瓊強調要細化可操作的查驗標準與清單,建立跨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並形成「平臺審覈+公眾監督」的雙重防線。信息共享不是口號,它決定平臺能否「有工具可用」。覈驗標準也不是紙面規定,它決定平臺能否「有尺度可依」。水滴公司品牌與公共溝通部副總裁郭愛娣也表示,公眾監督要可用,也需產品化。水滴籌通過「證實/舉報」等機制承接監督,並通過熟人驗證、終止籌款、處置違規賬號等方式形成閉環。

需要強調的是,多方參與不是説平臺可以把責任甩出去,而是把平臺從高風險單點改造成協同節點。協同治理的目標不是「讓平臺更強」,而是「讓體系更穩」。

讓平臺成為救助體系的觸發器和連接器

真正的轉折點,不在「查得更細」,而在「協同更深」。當「真實與安全」被制度化,平臺角色需要從籌款端前移到救助鏈條,成為制度接口的一部分。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創始院長王振耀把問題放回社會保障供給結構中來看。他認為制度救助存在封頂線,現實自付形成缺口,社會互助的價值就在於補上「最后一公分或者最后一公里」。

這意味着平臺不應只是「發起和支付的工具」,更應成為救助體系的觸發器與連接器。王振耀以海南「海惠幫」為例:它是由省醫保部門牽頭,多個系統建立聯動關係,民政臨時救助等資源進入協同,平臺提供補充支持,最終形成跨部門協同的樣板。

同樣,在浙江縉雲縣,水滴籌參與,將協同做成可執行的制度閾值:超過一定額度即觸發聯動,多方立即籌措。把「發現—聯動—籌措」壓縮為確定流程,個案就不再只是靠情緒推動。這類實踐的價值,不是製造一個「明星模式」,而是把個人求助從「個案應激」推進為「制度接口」。

謝瓊進一步把協同創新拆成三件可複製的事。首先,民政部門主導細化覈驗標準與清單,明確查什麼、怎麼查、查到什麼程度。同時,跨部門信息共享先跑通最小閉環,並接受試點在推進過程中會經歷反覆。最后,平臺在流程與風控上更開放,讓信任從「相信平臺」轉向「看得見的機制」。

民政職業大學社會工作學院教授趙曉芳則進一步建議,行業要構建政府、平臺、公眾多元共治格局,推動平臺從籌款工具升級為資源連接器,深化與醫療、慈善、保險機構的合作。

這意味着平臺真正的高質量發展,不在「流量更大」,而在能否成為公共救助體系的接口。一端連接患者需求,另一端連接醫保、民政救助、慈善資源、社會組織與商業保險的分層供給。換句話説,協同創新本質上也是給平臺減壓。當救助被設計為「觸發—覈驗—分配—跟蹤」的鏈條,真實與安全才能從道德命題變成制度能力。

以《管理辦法》實施一周年為節點,下一階段不宜只問「合規過沒過關」,更要問「協同是否跑通」。而這需要回答這幾個問題:地方試點能否複製、信息共享能否閉環、盡職免責能否可預期、效率與透明能否兼得,纔是個人網絡救助行業走向高質量發展的硬指標。也只有在這套指標之下,個案的情緒纔不至於頻繁吞沒制度,社會救助纔不會在一次次爭議里被消耗殆盡。

文/新京報記者肖隆平

編輯/鄭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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