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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營建築(01582):CR Sea將竭盡全力於2026年1月7日舉行的聆訊中爭取終止的裁決

2025-12-18 17:17

智通財經APP訊,華營建築(01582)發佈公告,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CR Sea (Malaysia) Sdn. Bhd.(CR Sea)已於2025年5月30日接獲一份日期為2025年5月27日的清盤呈請(呈請),內容有關CR Sea欠付分包商(分包商)有關供應鋁製模板的未償還款項91.37萬令吉(債務)。

於2025年7月28日,CR Sea與分包商達成和解協議,據此CR Sea將分四期向分包商支付總額85萬令吉,付款日期分別為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1日、2025年11月7日及2025年11月7日。第一期及第二期款項已分別於2025年9月22日及2025年10月1日結清。

於2025年10月14日,馬來亞高等法院(法院)于吉隆坡根據2016年公司法第465(1)(e)條及第466(1)(a)條,在CR Sea法律代表缺席的情況下,就呈請頒佈針對 CR Sea的清盤令(清盤令),並委任Dato' Dr. Shanmuganathan a/l Vellanthurai為清盤人(清盤人)。

CR Sea與分包商已於2025年11月7日簽訂最終和解協議,據此CR Sea須向分包商支付55.16萬令吉(和解款項),該款項已由CR Sea於同日全數結清。隨着結算款項全數最終結清,CR Sea已向法院申請(其中包括)終止或撤銷清盤令(終止),並在分包商出具的不反對通知書的支持下尋求在最終裁決前暫緩執行清盤令(暫緩執行令)。暫緩執行令的申請已定於2025年12月17日進行聆訊(申請)。

於2025年12月17日舉行的聆訊中,法官對自身是否為審理申請的最合適人選表示疑慮,故指示申請須提交予頒發清盤令的法院進行聆訊。申請的實質內容尚未作出裁定。

據馬來西亞法律顧問所告知,暫緩執行令的主要法律效力如下:

1.授予暫緩執行令的法律后果為清盤令在終止程序裁決前將暫緩執行;

2.在清盤令因終止而暫緩執行期間,其法律及商業效力亦隨之中止,使CR Sea 得以恢復業務運作、簽訂合約及於正常業務過程中進行付款;

3.實際上,授予暫緩執行令將凍結清盤人的權力與職權;

4.申請暫緩執行並非附帶性或投機性措施,而是終止策略的核心環節,旨在阻止進一步損害,同時等待法院就清盤令的實質異議作出裁決;

5. 及從披露與風險評估角度而言,授予暫緩執行令將顯著改變CR Sea的風險狀況,因其能穩定營運、緩解合約終止與強制執行的即時風險,並在最終裁決前保全企業價值。

CR Sea將竭盡全力於2026年1月7日舉行的聆訊中爭取終止的裁決。

呈請於2025年5月30日由CR Sea項目經理接獲,該經理未意識到該文件的重要性與緊急性,故未立即轉呈CR Sea董事會(CR Sea董事會)。 CR Sea董事會直至6月中旬方獲悉呈請,而CR Sea董事會當時對上市規則認知有限,故未能立即向董事會匯報。相反地,CR Sea董事會於2025年7月28日與分包商達成和解協議,並分別於2025年9月22日及2025年10月1日支付第一期及第二期款項。儘管已收到前兩期款項的付款,但分包商並未向法院申請撤回呈請,法院遂於2025年10月14日在CR Sea法律代表缺席的情況下對其頒發清盤令。

董事會直至2025年12月初方獲悉呈請,隨即採取行動蒐集文件證據,並編制及安排刊發有關清盤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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