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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21:42
田國寶
11月16日,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600340.SH,下稱「華夏幸福」)公佈被債權人申請預重整並獲法院受理的消息后,迅速引發第一大股東兼核心債權人中國平安集團(下稱「平安」)的強烈反彈。
先是平安派駐華夏幸福的董事王葳公開質疑預重整公告的合規性,並向監管部門投訴;而后華夏幸福通過董事馮念一反駁稱程序合法;隨后,平安以債委會名義啟動對華夏幸福的財務審計,華夏幸福則稱沒有義務配合審計。
自平安入股華夏幸福以來,雖然雙方時有矛盾衝突,但大抵相安無事。2018年,華夏幸福第一次爆雷時,平安作為戰略投資者幫助華夏幸福實現了重生;2021年,華夏幸福第二次爆雷時,平安牽頭成立債委會,幫助華夏幸福推進債務重組。
但這一次,華夏幸福的預重整行動激怒了平安。一位接近平安的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華夏幸福公佈預重整消息前,並沒有與平安進行充分溝通。且一旦重整,大部分債務將轉股,平安作為最大債權人之一必將遭受嚴重損失。
從衝突到對抗
2025年11月16日,華夏幸福公告,債權人龍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龍成建設」)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廊坊中院」)申請重整並啟動預重整,法院當日受理,並於11月17日指定華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組為臨時管理人。在這則公告中,華夏幸福稱「對此無異議」,並強調預重整不等於正式重整,存在不確定性。
11月19日,王葳公開發表《董事登報聲明》稱,對華夏幸福預重整公告完全不知情,華夏幸福事前未告知、未提供相關資料、未徵求其意見,亦未召開董事會審議,嚴重違反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程序;且「無異議」表述需經董事會審議表決后再提交股東會決定,其已就相關情況向監管部門投訴。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王葳是平安派駐華夏幸福的董事,但此次並未代表平安質疑華夏幸福,而是以華夏幸福董事名義發表聲明。
針對王葳的聲明,華夏幸福未進行官方迴應。11月21日,華夏幸福董事馮念一作出迴應稱,華夏幸福被債權人申請重整無需召開董事會、股東會;無論華夏幸福對申請是否有異議,最終均應由法院判斷是否受理預重整,華夏幸福無權決策,「更談不上需要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審議」。
同時,馮念一表示,華夏幸福已資不抵債,預重整是徹底化解債務風險、實現脫困發展的難得機會,若被任意推翻,錯過此次機會,華夏幸福可能再難恢復生機。
11月21日,華夏幸福債委會的26家債權機構進行投票,超過半數機構授權平安資管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華夏幸福開展專項財務盡職調查,重點審查資產負債真實性、資金流向及潛在利益輸送。
華夏幸福債委會成立於2021年,主席單位為工商銀行河北分行和平安資管,副主席單位包括農業銀行、渤海銀行、光大證券等金融機構。彼時,債委會的主要工作是對華夏幸福展開盡職調查,瞭解其資產、負債和經營情況,研究制定階段性風險緩釋措施,協調債委會成員間在調整結息計息方式、債務展期或置換等方面的一致行動方案,向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債務風險化解方案商談制定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並確定了華夏幸福實施債務重組的思路。
針對債委會的行動,11月24日,馮念一再次迴應稱,華夏幸福已收到廊坊中院出具的通知書和決定書,法院決定受理對華夏幸福的預重整,並依法指定華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組擔任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
不過,廊坊中院等各方並未披露該清算組的詳細構成情況。
馮念一在迴應中明確兩點:第一,根據相關法規文件,債委會並無對華夏幸福進行財務盡調的法定權利;第二,預重整程序有利於徹底出清風險,華夏幸福正積極配合相關工作。依據河北高院《破產案件審理規程》,預重整期間,臨時管理人將履行調查債務人基本情況、資產負債情況的職責,華夏幸福目前正配合臨時管理人開展相關調查。由於資產負債規模較大、配合調查的工作量巨大,若再另行配合債委會開展財務盡調,將擾動預重整工作正常推進。
從重組到重整
2020年四季度,受一系列因素影響,華夏幸福面臨流動性進一步受限的困境,平安逐步放棄了對華夏幸福的信用背書。到2021年初,華夏幸福開始出現債務違約,成為率先爆雷的一批房企。
2021年2月,在河北省及廊坊市專班指導、工商銀行和平安牽頭下,華夏幸福債委會成立。專班成為華夏幸福債務處置的最高決策機構,債委會負責推動華夏幸福化解債務。彼時,華夏幸福承諾不逃廢債。
2021年9月,華夏幸福制定《債務重組計劃》,承諾在2—3年內將資產負債率降至70%以下,通過「賣、帶、展、兑、抵、接」等方式清償2192億元債務。該方案當時獲得多數債權人的首肯。
根據《債務重組計劃》,華夏幸福通過出售資產回籠資金750億元,其中570億元用於現金兑付金融債務;通過出售項目股權帶走約500億元金融債務;對352億元優先類債權實施5年期展期,並保留原抵押及抵押擔保措施;採用信託受益權抵償模式,以220億元持有型物業設立信託抵償等額債務,實現重資產輕量化處置;剩余550億元債務由華夏幸福繼續承接,展期8年。
此后,華夏幸福一方面與債權人談判簽署《債務重組協議》,截至2025年11月已累計完成1926.69億元債務重組協議簽署,仍有245.69億元債務未完成簽署;另一方面通過出售資產、設立信託平臺等方式化解債務,其中通過搭建「幸福精選平臺」和「幸福優選平臺」,以股權抵償223.48億元債務。
最為關鍵的是,華夏幸福的現金兑付未達預期。原計劃到2023年底兑付30%,但實際僅兑付5%,后續基本未再進行現金兑付。時至今日,隨着資產價格大幅下跌,華夏幸福的債務重組已走到絕境。
一位華夏幸福內部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華夏幸福的重組工作雖取得了高比例的簽約和實質性資產處置進展,但僅解決了債務的「形式」問題;在房地產行業周期調整的壓力下,公司現金流和資產變現能力仍無法支撐債務清償,導致持續性債務違約。
2023年下半年,金科股份啟動重整及預重整,成為這一輪房地產流動性風險中首個申請重整的房企。2024年4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該申請。金科股份啟動重整后,華夏幸福因債務重組進展受阻,開始考慮轉向重整的可能性。
財報顯示,2025年前三季度,華夏幸福營收同比下降72%,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98億元;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47億元,正式進入技術性資不抵債狀態,資產負債率高達96%。
在華夏幸福看來,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下,預重整是公司徹底化解債務風險、實現脫困發展的難得機會。
但華夏幸福重整意味着大部分債權將折價轉股,這成為其與平安之間矛盾全面爆發的導火索。
從蜜月到反目
華夏幸福與平安的淵源可追溯至2015年。彼時正值房地產市場黃金時代,華夏幸福的「產業新城」模式吸引了包括平安在內的一批保險資金。平安通過保險渠道涉足華夏幸福的貸款、信託和債券等債權投資。
2017年5月,廊坊等環北京市縣出臺史上最嚴厲限購政策,房地產市場陷入冰凍,華夏幸福的「產業新城」模式遭遇極大挑戰,陷入第一次流動性危機。
據上述接近平安的人士透露,華夏幸福出現流動性危機時,河北省方面一位官員找到平安集團相關高管,希望平安出手幫助華夏幸福渡過難關。
2018年,平安斥資180億元增持華夏幸福7.5億股份,持股比例超過25%;平安人壽及平安資管累計投資超過200億元購買華夏幸福的永續債和另類產品;平安還收購了華夏幸福部分資產,以緩解其流動性壓力。
同時,2018年底,平安協助華夏幸福成立南方總部,引入前華潤置地執行董事吳向東加盟,在深圳、廣州、南京、武漢、哈爾濱等重點城市開發高端住宅、寫字樓及商業項目,創造新的業務增長點。
但房地產形勢的急劇變化顯然超出雙方預期。2020年,華夏幸福再度面臨流動性風險,面對其規模巨大的資金需求,平安未再為其信用背書。
華夏幸福二次爆雷。
此時,雙方尚未反目,平安仍積極協助華夏幸福制定《債務重組方案》,推動債務重組。真正讓雙方關係出現裂痕的,主要是兩件事。
第一,在資產處置方面,華夏幸福南方總部陸續將城市更新項目出售給鵬瑞、將其他項目打包出售給華潤置地,回籠大量現金;但華夏幸福總部的資產出售並不順利,原本計劃由廊坊新空港承接廊坊地區的多個產業新城項目,在當地政府換屆后方案未推進,華夏幸福的現金兑付額度遠低於預期。
第二,平安戰略入股華夏幸福時,控股股東華夏控股向平安作出業績對賭,承諾2018年至2020年華夏幸福淨利潤不低於114億元、144億元和180億元,若未達標,華夏控股將以現金補償。2020年,華夏幸福的淨利潤未達承諾目標,對賭失敗,但華夏控股以「雙方就補償金額尚未達成共識」為由,未兑現補償承諾。2021年,平安對華夏幸福的投資減值計提金額高達432億元,遭受巨大財務衝擊。
如果只是減值計提,平安對華夏幸福的投資損失仍停留在紙面上;一旦進行重整,這些損失將變為現實。
上述接近平安的人士表示,平安是華夏幸福的第一大股東及核心債權人,但華夏幸福在未與平安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便就重整事宜進入司法程序,這讓平安高層震怒,「雖然名義上是被債權人申請重整,但誰都知道實際情況」。
不同於債務重組大多以現金兑付為主,重整將使原有債務徹底歸零。參照金科股份重整的債務處置結果,債權人的現金回收率僅有3%左右,大部分債權均以債權折價轉股的形式處理。
另一位接近平安的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啟動重整前,華夏幸福曾與平安有過溝通,但未達成一致。華夏幸福選擇單方面行動,讓平安陷入被動,矛盾最終全面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