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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1:26
對許家印家族所欠債務的「全球追索」,又有了新進展。
11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應中國恆大(目前由清盤人管理)申請,擴大對許家印前妻丁玉梅的資產禁制令範圍,將其散落於加拿大、直布羅陀、澤西島、新加坡四地的約2.2 億美元(合人民幣15.58億元)資產納入凍結。
在去年7月,香港高院已對丁玉梅發出禁制令,當時允許恆大在香港、英國、開曼羣島、英屬維爾京羣島四地採取法律行動。
此次香港高院判決書里的數字,又狠狠紮了債權人和公眾的心。
丁玉梅的海外資產數額十分驚人:
加拿大皇家銀行賬户里有1億加元(約合人民幣5.03億元);
嘉盛萊寶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的賬户中有71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5.03億元);
瑞士銀行(直布羅陀)有限公司賬户資產達576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08億元);
澤西島巴克萊銀行賬户還有67.5萬英鎊存款(約合人民幣629.8萬元)。
而且,加拿大、新加坡、瑞士、澤西島,都是全球知名的「低税天堂」或金融保密法嚴格的地區。
丁玉梅的資產佈局呈現出精心設計的離岸特徵。
所以,此次判決,是恆大清盤人自2024年以來持續追索許家印家族資產的關鍵一步,從中也能看到跨境資產執行的複雜性與取得的突破。
去年,香港高等法院首次凍結丁玉梅的資產,隨后英國法院也作出了類似命令。
根據法院命令,丁玉梅須披露名下資產情況。其后提交的材料顯示,她在英國、澤西島、直布羅陀、加拿大、新加坡、中國香港及中國內地持有多項大額資產。
但到了執行層面,清盤人的律師團隊拿着香港和英國法院簽發的禁制令,向相關境外銀行發函,要求配合凍結賬户。結果卻發現:有的銀行回函表示,必須取得當地法院的命令才能執行;有的乾脆既不確認、也不迴應。
在這樣的困境下,恆大清盤人改變策略,重新回到香港高院,要求擴大禁制令範圍。
香港高院支持「擴大禁制令」的司法邏輯是什麼呢?
丁玉梅一方曾抗辯稱,其「無資產耗散意圖」,恆大的申請會導致其承擔鉅額跨國律師費,構成「不當壓迫」。
但香港高院援引「達杜里安指引」駁回了抗辯。這一指引的核心邏輯包括:
首先,港英原禁制令已認定丁玉梅存在「切實耗散風險」,其后續不合作行為進一步強化了這一判斷。比如拒絕提供新加坡嘉盛萊寶銀行賬户贖回資金詳情,甚至阻礙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賬户的合規覈實。
其次,「過往遵守禁制令」不能替代「未來執行保障」,缺乏當地法院命令的臨時凍結不具備法律效力,資產轉移風險仍存。
此外,恆大申請符合「公正便利原則」,不涉及新訴求,未過度擴張權利。
香港高法擴大了資產禁制令的範圍,意味着恆大債務的追繳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從2009年恆大上市至今,許家印家族通過分紅套現、跨境轉移、資產代持等方式,構建了覆蓋境內外的資產體系。
但隨着全球金融監管協作的加強,比如CRS税務信息交換、跨境破產協助機制等,「離岸」 已不再是「法外之地」,任何試圖通過複雜架構轉移資產、逃避責任的行為,終將面臨司法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