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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刷支付近兩年屢遭監管處罰,累計罰款超3000萬元

2025-12-02 08:05

(來源:第一支付要聞)

11月28日,樂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清算及商户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處以罰款369.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74.17萬元,合計被罰沒443.67萬元。同時,該公司時任員工舒某因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處以1.5萬元罰款。

這是今年以來該公司收到的第三筆罰單,也是今年以來第二次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處罰。但這並不是該公司收到的最高罰款,其2024年曾被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處以高達2754.38萬元的罰款。近兩年來,該公司受到的總罰款金額超過3000萬元。

具體來看,根據深圳市分行11月28日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樂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樂刷支付」)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和違反商户管理規定,被處以罰款369.5萬元,並沒收違法所得74.168522萬元。同一批次文號(深人銀罰〔2025〕69號)顯示,時任職於該公司的舒某對上述違反商户管理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1.5萬元罰款。處罰決定日期為2025年11月24日,公示期限為五年。

3月24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另一行政處罰決定,樂刷支付因違反機構管理規定、違反商户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以及未對外包服務商開展盡職調查,被給予警告,併合計罰沒445萬元。

2025年8月8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樂刷支付湖北分公司因未履行盡職調查義務和有關風險管理措施,被處以罰款50萬元。

2024年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顯示,樂刷支付福建分公司因違反商户管理規定、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違反外包機構管理規定、違反資金結算管理規定,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308.26萬元,並處罰款1446.12萬元,合計罰沒約2754.38萬元。這也是近兩年樂刷支付收到的最高罰款。

此外,其在黑貓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户端】平臺還面臨近兩千條的投訴,在黑貓投訴平臺,關於樂刷支付的投訴已近兩千條。其中主要涉及「惡意扣款」、「私自扣款」、「虛假宣傳」、「不予退款」、「客服不處理」、「手續費不合理」等問題。這些罰單和投訴反映出其在合規管理與用户服務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據樂刷支付官網介紹,樂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成立之初即獲騰訊等知名機構投資,於2014年取得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銀行卡收單、移動電話支付業務,並於2019年7月成功續牌。

據企查查工商信息顯示,樂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均為2億元並已完成實繳,其法定代表人為孫陽,人員規模顯示在200-299人之間,2024年報顯示參保人數200人,分支機構參保13人。由港股上市公司深圳市移卡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且深圳市移卡科技公司的註冊資本也為2億元,其背后實控人為劉穎麟。

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信息公示,樂刷支付自2014年首次獲批以來,歷經多次重要信息變更。

該公司於2014年7月10日首次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當時註冊名稱為深圳市樂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創始人劉穎麒。其業務類型為移動電話支付與銀行卡收單。

在2019年7月10日的首次續展中,公司名稱去地域化,變更為樂刷科技有限公司,但法定代表人及核心業務範圍均未改變。

2021年1月,該公司發生重要人事變動,法定代表人由創始人劉穎麒變更為時任副總裁的孫陽。

2023年5月10日,該公司的業務類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從原有的「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調整為「支付交易處理Ⅰ類、支付交易處理Ⅱ類」。

2024年,該公司名稱定為樂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去除了「科技」標籤,突出了「支付」核心。

2025年7月2日續展后,其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變更為「長期」。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雖歷經多次名稱變更,法人也由創始人劉穎麒變更為孫陽,但樂刷支付由母公司深圳市移卡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而深圳移卡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劉穎麒,其持股99.27%,所以樂刷支付最終際控制人仍為劉穎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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