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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 15:24
聲稱「借三萬,你就還三萬,借五萬你就還五萬塊。」
還唄的廣告里號稱借款免息。
但實際又如何呢?
11月4日,記者通過該條廣告進入小程序,借款1000元,分三期,每月等額還款346.75元。
借款合同顯示,「在您正常還款情況下,年化綜合資金成本為23.99%」,除去貸款利率12%的部分由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如果違反本協議約定,還將根據合同第5.2規定,收取罰息。
記者的借款合同
記者找到5.2條規定,罰息收取的方式是:自違約之日起,貸款人將根據貸款本金和違約天數,按照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上浮100%計收罰息。
借款合同5.2條規定
對此,北京漢鼎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呂維捷向記者分析指出:「擔保費11.99%不變。逾期后,罰息上浮100%,也就是12%利息的翻倍,就成了24%,再加上擔保費11.99%,整體的費率將達到35.99%。遠超「助貸新規」(《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關於利率的規定。」
呂維捷解釋稱,「助貸新規」要求銀行應當完整、準確掌握增信服務機構實際收費情況,確保單筆貸款綜合融資成本符合法律規定,維護借款人合法權益。
根據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調減的,應予支持。
10月1日正式實施的「助貸新規」更加明確了——「商業銀行應當在合作協議中明確平臺服務、增信服務的費用標準或區間,將增信服務費計入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明確綜合融資成本區間,同時明確平臺運營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費,增信服務機構不得以諮詢費、顧問費等形式變相提高增信服務費率。」
「也就是説,哪怕是逾期后,罰息綜合到35.99%,也違背了助貸新規。」呂維捷補充道:「還唄平臺廣告里聲稱的借3萬還3萬的免息政策,不僅根本不存在,還可能更高,這種‘文字遊戲’,用户不仔細琢磨很難發現其中暗藏玄機,或涉嫌虛假宣傳。」
在測試中記者還發現,還唄平臺存在「套娃協議」「協議套協議」的情況。
當填寫完個人基本信息時,平臺還要求記者授權銀行、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助貸等查詢記者的個人信息和徵信相關信息,否則無法進入下一步。
於是,記者一一點開閲讀,當點擊進入「還享借」產品服務授權書時,其頁面最下方,附有資方授信相關協議,點進后,出現了「好分期」「哈囉」「極融」「全民錢包」「萬達普惠」等多個協議。
再點入出現的「還唄特別提醒」后,頁面又跳轉出一眾平臺,有「錢小樂」「夠享借」「快易花」「維信豆豆錢」「信合元」「小輝付」「小贏卡貸」「盈小花」「宜享花」等。
再點進「錢小樂」「夠享借」等,有的還能跳轉其他協議頁面,有的則顯示「無法打開該頁面」和一堆亂碼。
不僅如此,在借款之后的一兩天內,記者多次接到標有「廣東雲浮」、百歲醫療、優選金服等廣告推銷電話。
除了還唄平臺,記者還發現,此次貸款金額的發放單位是中信百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百信銀行)和分眾小貸(重慶市分眾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佔比分別為70%和30%,最終由分眾小貸打到記者銀行賬户上。
但中信百信銀行公佈的個人消費金融貸款業務合作機構名單列表里並沒有「分眾小貸」。
根據新近實施的《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即「助貸新規」),明確指出,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對平臺運營機構、增信服務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並通過官方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單,及時對名單進行更新調整。商業銀行不得與名單外的機構開展互聯網助貸業務合作。
除了未遵守助貸新規的相關規定,記者還注意到,日前,中信百信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因相關互聯網貸款等業務管理不審慎、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等,公司被罰款合計1120萬元,於曉紅被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5年,朱禕敏被給予警告。
對此,百信銀行迴應稱,高度重視,已全面落實相關整改措施。將繼續嚴格落實監管要求,堅持依法合規經營。
11月21日,記者就以上相關問題向中信百信銀行發出採訪函。
11月26日,中信百信銀行回覆稱:「按照監管的統計口徑,該筆借款(記者測試的借款)類型不屬於互聯網助貸業務。」「根據《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要求,該筆借款類型不屬於互聯網助貸業務,因此(重慶市分眾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不在應披露的合作機構類型範圍內。」
對於實際年化費率可能達到35.99%的問題,中信百信銀行則表示:「當出現收取罰息的情況,若判定客户綜合年化資金成本觸達24%,我行最終會採用利率校驗的方式,確保綜合年化資金成本不超24%,符合《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等有關規定中對於利率的相關規定。」
另外,針對還唄平臺是否存在虛假宣傳、年化綜合成本究竟是多少、是否違反「助貸新規」等問題,記者於11月24日通過官方渠道和客服聯繫還唄平臺,未能獲得相應回覆。
(《法治周末》記者 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