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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59
智通財經APP訊,RAFFLESINTERIOR(01376)公佈,董事會接獲一間國際律師事務所代表其客户(申索人)於2025年11月14日向公司發出並提請董事會垂注的函件,當中載列(其中包括)﹕1.於2025年6月20日或前后,申索人與鄭能歡先生(董事會主席兼公司控股股東)就提供諮詢服務訂立契據;2.根據諮詢服務契據,鄭能歡先生有義務向申索人支付服務費合共1,000萬港元;3.根據諮詢服務契據,倘鄭能歡先生未能履行其就所提供服務應承擔的付款義務,申索人有權全權酌情決定要求鄭能歡先生(a)轉讓或促使轉讓其擁有或將擁有的任何資產(不論以不動產、股份或證券形式),不論屬直接擁有或透過特殊目的實體間接擁有;及╱或(b)將鄭能歡先生直接或間接收購的任何或全部股份轉讓予申索人,致使申索人可收回至少足以彌補服務費金額的款項。因此,申索人有權全權酌情決定要求鄭能歡先生轉讓其於公司的控股權益以收回其服務費;及4.申索人已採取法律行動以針對鄭能歡先生強制執行其於諮詢服務契據下的權利,倘申索人成功採取相關行動,其將採取一切必要步驟行使資產處置權。
董事會成員其后已就(其中包括)以下事項向鄭能歡先生提出查詢:(i)申索函所述聲明的準確性;(ii)導致發出申索函的背景及事件;(iii)鄭能歡先生就申索函可能對其本人及公司造成的不利影響所作評估;(iv)資產處置權獲行使會否導致向股東提出全面要約。儘管董事會大多數成員已迅速嘗試對此事進行評估、審議、查詢及調查,但截至本公告日期,鄭能歡先生尚未就任何該等內部查詢作出迴應。
儘管董事會無法覈實申索函所載事實陳述以及諮詢服務契據(據申索函所述,其賦予申索人資產處置權)所載主要條款的準確性,董事會認為接獲申索函、董事會向鄭能歡先生作出的所有查詢以及其不作迴應的情況,連同申索函所述資產處置權可能獲行使一事,對公司及其股東而言均屬重大內幕消息。
董事會將繼續積極進行內部調查,並正就資產處置權獲行使會否導致申索人根據《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提出全面要約,以及此事會否導致公司證券暫停買賣尋求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