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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20:04
智通財經APP訊,先機企業集團(00176)發佈公告,於2025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發出的函件,其中載列了聯交所就公司股份恢復買賣而提出的補充復牌指引。
聯交所於該函件中提及:公司於2025年6月27日收到的復牌指引(初始復牌指引);公司日期為2025年11月4日及2025年11月18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執行董事楊素麗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周偉良先生及謝庭均先生辭去彼等董事職務。隨着彼等辭職后,董事會成為由執行董事李志成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梁萬民先生組成的單一性別董事會。因此,公司未能遵守以下規定:(i)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3.10(1)條規定至少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要求;(ii)上市規則第3.10(2)條規定至少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具備適當的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的要求。(iii)上市規則第3.21條規定審計委員會至少由3名成員組成,其中至少一名是具有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並且審計委員會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的要求;(iv)上市規則第3.27A條規定的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的要求;(v)上市規則第13.92條規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要求。
鑑於上述最新情況,聯交所認為適宜提出以下補充復牌指引。除初始復牌指引外,公司必須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3.10(1)條、第3.10(2)條、第3.21條、第3.27條及第13.92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