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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9:52
PPL Capital Funding,Inc. PPL Corporation(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PPL)的全資子公司(「PPL Capital Funding」)今天宣佈,根據市場狀況和其他因素,該公司打算以私募方式向根據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下的規則144 A,合理認為是合格機構買家的人士發行本金總額為10億美元的2030年到期的可交換優先票據(「票據」)。PPL Capital Funding還打算授予票據的初始購買者一種選擇權,在票據發行第一個日期(包括該日期)開始的13天內購買最多額外本金金額為[1.5]億美元的票據。
PPL Capital Funding打算使用此次發行的淨收益來償還短期債務和一般企業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