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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消息 | 艾米森擬港股上市 中國證監會要求補充説明股權變動等事項

2025-11-14 19:57

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14日,中國證監會公佈《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司公示10家企業補充材料要求,其中,公示提到要求艾米森補充説明股權變動、股東情況、業務經營等事項。據港交所9月28日披露,武漢艾米森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艾米森)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請書,聯席保薦人為建銀國際、交銀國際。

中國證監會請艾米森補充説明以下事項,請律師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關於股權變動:(1)請説明你公司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定價依據,是否實繳出資,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資義務、抽逃出資、出資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2016年6月你公司兩名股東將所持股份全部或部分以0元轉讓,由此你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請説明上述0元轉讓的原因,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如果存在,請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要求進行覈查;(3)你公司歷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權代持,請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要求進行覈查。

二、關於股東情況:(1)請説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該等入股價格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並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2)請説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廣州凱普、蘇州金闔向上穿透后的境內主體是否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的主體;(3)請説明高科醫械相關國有股東標識管理部門的確定依據;(4)請説明你公司的股東人數、計算方式及具體依據。

三、關於業務經營:(1)請説明你公司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包含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細胞技術研發和應用、人體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具體情況,是否實際開展相關業務及具體運營情況,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資質許可,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經營是否涉及「人體干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或其他外商投資准入限制或禁止領域及相關判斷依據,本次發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准入政策要求;(2)請説明你公司與凱普生物、廣東凱普生物、武漢艾諾醫學實驗室的關聯交易情況,以及在人員、業務、資產、財務等方面獨立性情況。

四、關於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1)請説明你公司股份拆細的具體計劃安排,是否影響本次發行股份數量;(2)備案材料與招股説明書中關於發行方案相關內容應保持一致,請你公司對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要求説明本次發行方案;(3)請説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書顯示,艾米森是一家領先的早期癌症檢測公司,戰略聚焦於高發病率、高死亡率的癌症。公司率先開發基於甲基化的早期癌症檢測技術。公司擁有兩款核心產品,分別為針對肝癌的艾馨甘及針對尿路上皮癌的艾光樂。

艾馨甘是全球首款基於甲基化技術、採用即時定量聚合酶鏈反應(「qPCR」)技術的肝癌檢測試劑,通過血液樣本檢測肝癌的靈敏度達92.33%,特異性達93.35%,對I期患者的靈敏度更高達84.43%。公司的另一款核心產品艾光樂僅需用1毫升尿液樣本即可實現尿路上皮癌的非侵入性檢測,與傳統方法相比,顯著提升效率及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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