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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友人馬庫斯「和平小屋」遭破壞並被強制收費?成都通報

2025-11-13 19:01

近日,曾捐贈日本侵華罪證照片的國際友人馬庫斯在社交平臺發視頻稱,他位於成都的「和平小屋」被人故意破壞,並被一個名為「自律委員會」的組織成員楊某要求每月向該組織繳納不合理費用。

11月13日,四川成都成華區聯合調查組發佈情況通報:

11月12日,部分網絡平臺賬號發佈視頻反映「和平小屋」經營問題引發輿論關注,成華區立即成立由區紀委監委、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政法委、區委政法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況

經覈實,網傳視頻中提及的「和平小屋」位於成華區猛追灣街道祥和里社區,系鍾某某租用紫薇名居小區底商開設的店鋪,與馬某某(法國籍)、白某某(法國籍)共同運營,於今年10月開始裝修、11月1日開業。前期,紫薇名居居民自治管理小組(即網傳「自律委員會」)成員賈某、楊某因鋪面佔用小區公共區域,與鍾某某、施某(系鍾某某母親)溝通,提到佔用小區公共區域需要給予補償用於小區公共開支,雙方產生爭執;10月25日,賈某開車調頭進入車庫時,車輪壓壞鋪面外擺地板邊角(臨近車庫出入口),與施某再次產生糾紛,施某報警要求賠償道歉;11月1日開業當天,鍾某某與楊某產生爭執,后鍾某某與楊某到派出所進行調解;11月5日、10日,社區兩次搭建平臺進行調解,但因當事人賈某、施某分別有未到場情況,調解未果。

二、關於公眾關注問題的調查情況

(一)關於網傳「自律委員會」的調查情況

網傳「自律委員會」實為「紫薇名居居民自治管理小組」(以下稱「自管小組」),為居民自治組織。該小區根據院落管理需要,於2021年6月,按照《成都市城市社區居民議事會組織規則》,由居民推選產生自管小組,經公示無異議,最終由李某擔任自管小組負責人,楊某、賈某為小組成員,負責反映民情和管理院落環境秩序以及院落財產。

(二)關於網傳「強制收費」的調查情況

經調查,自管小組曾以佔用小區公共區域為由,口頭要求底層商鋪按照800元/月交納「佔用公區費」,用於小區公共開支,但因未與商鋪達成一致,實際均未收取。經覈實,該自管小組組織居民制定了小區居民公約,但公約中未對小區公共資金收支進行約定。

(三)關於網傳「報警4次」的調查情況

經調查,2025年10月25日至11月11日,轄區公安機關共接到涉「和平小屋」報警4次。接警后,公安機關均及時出警,依法開展了現場走訪、調查詢問、調取監控等工作,未發現故意損害財物、擾亂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因該事件屬民事糾紛,民警依法告知引導雙方通過協商或其他民事途徑解決。

(四)關於網傳「社區書記深夜到店道歉」的調查情況

11月12日,經街道、社區搭建平臺調解后,賈某、鍾某某、施某定於11月13日擇時再次溝通協商問題處理。社區書記李某某於當日14時許到達「和平小屋」,調解雙方矛盾至21時,下班后在家中吃飯並飲酒。其后,李某某希望加快推動矛盾化解,遂於23時29分許到店溝通,提出希望由賈某先行向鍾某某道歉,鍾某某以母親不在、馬上要回家為由拒絕,李某某遂提出可以陪同賈某上門向鍾某某及其母親道歉,引起鍾某某質疑。

三、關於調查處理情況

對於自管小組無依據收費的問題,由街道、社區監督整改,指導院落召開居民小組議事會,自管小組向居民和商家説明履職情況,規範履職行為,嚴格按照《成都市城市社區居民議事會組織規則》正確履職。

對於社區書記李某某飲酒后開展工作行為不當的問題,已按程序對其停職,並由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此次事件反映出我區在基層治理、羣眾矛盾化解工作中存在不足。我們將以此為戒,不斷加強基層組織制度建設和工作指導,強化基層隊伍管理,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據川觀新聞此前報道,11月1日,位於成都市成華區天祥濱河路8號的「和平小屋」迎來首批參觀者。室內多個展櫃中,核心展品是馬庫斯外祖父——法國攝影師羅傑·皮埃爾·勞倫斯拍攝並收藏的中國抗戰時期歷史照片。

川觀新聞

不過,近日,「和平小屋」經營問題引發外界關注。

據奔流新聞報道,視頻中,馬庫斯對「和平小屋」遭到破壞和被要求繳納「保護費」一事,表示很難過、也很失望,但「自律委員會」的賈女士破壞財產卻拒絕賠償道歉,也拒絕相關部門調解。

馬庫斯稱,下個月他們將外出辦展,不想因為「和平小屋」被人故意破壞受影響,並表示「我們做錯了什麼?這個‘自律委員會’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

11月12日,馬庫斯再次發佈視頻,表示猛追灣街道和派出所已經介入,雖然調查時間可能會很長,但他們保留起訴的權利。

13日,馬庫斯發佈最新視頻稱,經過調解,仍然無法接受結果,提出涉事方「向四川人民和成都人民道歉」等要求。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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