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浙商銀行涼山分行被罰35萬:貸款支付審覈和貸后管理未盡職等

2025-10-31 14:55

10月31日金融一線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涼山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涼山分行因貸款支付審覈和貸后管理未盡職,房地產開發貸款被部分挪用,被罰款人民幣35萬元。同時,徐興隆(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涼山分行副行長、公司金融一部總經理)因貸款支付審覈和貸后管理未盡職,房地產開發貸款被部分挪用,被警告並罰款人民幣6萬元。

以下為罰單詳細信息:

序號

當事人名稱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主要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決定機關

1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涼山分行

涼金監罰決字〔2025〕7號

貸款支付審覈和貸后管理未盡職,房地產開發貸款被部分挪用

罰款人民幣35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涼山監管分局

2

徐興隆(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涼山分行副行長、公司金融一部總經理)

涼金監罰決字〔2025〕8號

警告並罰款人民幣6萬元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