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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雲:於10月27日簽訂補充協議和質押及抵押協議

2025-10-27 23:14

觀點網訊:10月27日,萬物雲發佈公告,根據上海祥大股權轉讓協議及杭州萬瑜股權轉讓協議,有關股權轉讓代價應在有關支付先決條件得到滿足后的10個工作日內支付。經協商,各方於10月27題簽訂補充協議及附帶文件,據此:

1) 萬物商企空間科技及杭州萬瑜根據補充協議的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合計總計8,998.9萬元;

2) 為保障變更支付安排的資金安全,南京同升將以萬物商企空間科技及杭州朴寓房地產為受益人,以抵押其持有的(i)若干房地產及(ii)應收款的形式提供價值人民幣171,450,000元的應收款質押及資產抵押,作為變更支付安排的擔保;

3) 補充安排一方面能夠促進和推動上海祥大及杭州萬瑜股權轉讓事項的交割進度並提供資金保障,另一方面,透過取得資產抵押亦能保障本集團並確保變更支付安排具備足夠的資產擔保,從而降低本集團的財務風險;

4) 經考慮雙方對補充安排的協商(包括變更支付安排的適用利率及資產抵押的價值),確定補充安排為本集團與萬科企業均可接受且互利的水平,並計及下文詳述的現行市場利率及標準,本集團同意與萬科企業訂立補充安排。變更支付安排的利率及資產抵押的價值與萬科企業與深圳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歷史上簽訂的類似借款及資產抵押安排(包括但不限於其於2025年2月10日訂立的貸款協議和資產抵押,於2025年2月21日分別訂立的貸款協議及2025年5月21日訂立的貸款補充協議,以及於2025年5月14日和2025年7月7日分別訂立的貸款協議及資產抵押),詳情請參閱萬科企業於2025年2月10日及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14日、2025年7月3日及2025年7月7日發佈的公告)類似,同時考慮到相關抵押資產於2025年9月30日的預計價值高於變更支付安排項下的應計本金總額,因此本公司董事認為補充協議及附帶文件的項下所有條款屬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並符合股東及本公司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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