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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46
智通財經APP訊,先機企業集團(00176)發佈公告,公司(作為被告)已接獲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發出日期為於2025年10月21日的傳訊令狀,該傳訊令狀由代表豐星有限公司(作為原告)的律師針對公司發出。誠如傳訊令狀所附申索陳述書所述,原告向公司索償5.47億港元(未償還金額),即本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9日應付的未償還債券本金額連同應計合約利息及違約利息。原告亦申索由2025年10月20日起未償還金額按年利率25%計提至全數付款日止的違約利息,及法院認為適當的進一步利息、訟費及或其他濟助。
公司股份已自2025年4月1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於聯交所買賣,並將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