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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普:確認香港中華煤氣「A-」長期發行人信用評級,展望「穩定」

2025-10-23 17:21

久期財經訊,10月22日,標普確認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Hong Kong and China Gas Company Limited,簡稱「香港中華煤氣」,00003.HK)的長期發行人信用評級為「A-」,其子公司港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Towngas Smart Energy Company Limited,簡稱「港華智慧能源」,01083.HK)的長期發行人信用評級為「BBB+」,展望穩定。

港華智慧能源在集團內的戰略地位日益凸顯。這體現在該公司對集團營運和財務貢獻持續增長。例如,2024年港華智慧能源佔集團合併EBITDA的27%。該公司的分佈式太陽能業務亦穩步擴張,成為集團長期戰略佈局的重要一環。

此外,香港中華煤氣對港華智慧能源的持股比例將持續增長。截至2024年底,持股比例已由2021年的65.98%升至68.38%。該子公司與集團共享高級管理團隊及董事會成員,業務與營運整合度將持續穩步深化。因此,標普將該子公司的集團地位從「戰略重要級」上調至「高度戰略級」。

港華智慧能源在分佈式太陽能領域的產能擴張與審慎的資本支出保持平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計為其中國大陸工業燃氣客户開發2.6吉瓦的分佈式太陽能項目,目標在2030年前開發6吉瓦。標普預計2025-2027年間該業務每年將貢獻6-7億港元EBITDA,分別約佔港華智慧能源總EBITDA的16%及香港中華煤氣總EBITDA的5%。

港華智慧能源自2021年起推動可再生能源戰略佈局,既契合集團發展規劃,亦響應中國氣候轉型承諾。儘管該領域所需技能與集團核心燃氣業務不同,但公司成功利用其燃氣客户基礎降低執行風險,並通過與儲能、電力交易等能源服務協同最大化新業務收益。

標普認為港華智慧能源致力於平衡產能擴張與債務增長。現有2.6吉瓦項目中約30%通過權益合作模式開發,公司還運用類REITs等創新融資工具。其目標在2030前保持3吉瓦自持項目規模,其余太陽能項目均採用合資模式,此舉既能維持「輕資產」運營模式,又能加速資本周轉投入新項目。

標普認為當前開發節奏合理。儘管部分項目可通過差價合約機制獲得下行保護體現了公司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市場風險的清醒認知——尤其是第136號文出臺后,該法令要求所有可再生能源項目參與市場化電力交易。標普預測2025-2027年港華智慧能源太陽能項目平均電價每年下降5%-7%,利用率則維持在80%以上。

儘管燃氣成本傳導機制正在改善,但在中國內地房地產市場復甦之前,新用户接駁業務增長仍將緩慢。標普預計,受居民用户成本傳導機制改善及上游氣源成本下降的支撐,2025年單位毛差將小幅回升。港華智慧能源的單位毛差將從2024年的0.56元/立方米提升至2025-2027年的0.57元/立方米,香港中華煤氣將從0.52元/立方米提升至0.54元/立方米。在中國內地燃氣分銷業務方面,由於集團項目佈局於沿海區域,港華智慧能源和香港中華煤氣在2024年的單位毛差均優於同業。

中國境內的燃氣接駁業務將繼續承壓,因房地產市場仍在探底過程中。標普預測,集團燃氣接駁量在2025年將下降10%,2026年和2027年將每年下降5%。不過,太陽能發電及增值業務等其他板塊的增長可部分抵消這一下滑。

香港中華煤氣在香港特區的燃氣供應業務仍將是集團最大的利潤貢獻來源。標普預計2025-2027年銷售量將維持在約27,000太焦耳。利潤驅動因素包括定期調價、香港特區政府北部都會區計劃帶來的新接駁需求,以及氫能、燃氣製冷系統等新應用場景。

集團將保持其財務韌性。隨着單位毛差回升,標普預測香港中華煤氣的經營現金流與負債比率將從2024年的17.4%提升至2025-2027年間的19%-21%。同期港華智慧能源該比率將從16.5%改善至17%-19%。兩家公司的比率均符合其財務風險水平的預期。

香港中華煤氣和港華智慧能源均擁有強勁的信用狀況和多元化的融資渠道。此外,港華智慧能源正利用中國境內的低成本融資降低資金成本。隨着美國利率逐步下降,標普預計集團整體融資成本將從2024年的4.2%降至未來三年間的3.6%-3.8%。

對香港中華煤氣和港華智慧能源的穩定評級展望反映標普的觀點,即兩家公司的財務表現將在未來24個月內持續復甦。標普認為,儘管經濟環境疲弱給銷量增長帶來壓力,但其核心燃氣分銷業務的盈利能力將有所改善。港華智慧能源分佈式太陽能業務的擴張將為集團現金流做出貢獻,而相關資本支出增長將處於可控範圍。

穩定的展望亦反映標普預期港華智慧能源將維持作為香港中華煤氣高度戰略性子公司的地位。

標普可能在以下情況中下調香港中華煤氣的評級:

其FFO/債務比率持續降至20%以下。這可能源於:(1) 激進的債務融資資本支出或持續的大額股息支付;或 (2) 天然氣需求或利潤空間發生結構性變化,削弱了現金流;或

其業務組合穩定性下降。若公司對中國內地的風險敞口相較於香港特區顯著增加,或公司顯著涉足波動性更高的非公用事業領域,則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標普可能在以下情況中,下調港華智慧能源的評級:

標普下調香港中華煤氣的評級;或

標普認為港華智慧能源對香港中華煤氣集團的重要性將降低。若香港中華煤氣對港華智慧能源的有效控制顯著減弱,則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標普可能在以下情況中,下調港華智慧能源的獨立信用狀況:

其FFO/債務比率下降並持續低於15%。這可能源於:(1) 由於未能轉嫁天然氣成本、經濟大幅走弱影響其銷售,或者不利的監管政策,導致利潤率大幅下降;或 (2) 該公司在可再生能源領域進行比標普基準假設更為激進的債務融資擴張。

標普可能在以下情況中,上調香港中華煤氣的評級:

公司在維持穩定業務組合的同時,槓桿狀況得到改善。FFO/債務比率接近35%將表明此種改善。為維持信用指標於改善后水平而制定的保持資本支出和股息支付靈活性的明確財務政策,將對此形成支持。

標普可能在以下情況中,上調港華智慧能源的評級:

標普上調香港中華煤氣的評級。

標普可能在以下情況中,上調港華智慧能源的獨立信用狀況:

該公司的FFO與債務比率持續保持在25%以上。現金流的健康增長,加上適度的擴張方式,可能會導致這種情況的出現。同時,港華智慧能源應在其資本結構和流動性方面展現出財務審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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