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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三年的CCER市場要回來了,六項新方法學發佈!

2025-10-14 17:03

(來源:小碳)

生態環境部近日公開徵求六項温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方法學意見,標誌着中國自願減排體系進入實質建設階段。這不僅意味着項目備案即將恢復,更重要的是自願減排機制的規則體系已完成重構——從數量擴張轉向質量監管,從項目補貼轉向市場化定價。

隨着方法學的完善和註冊系統升級,未來自願減排項目將具備更強的核證約束、更高的信用價值和更廣的金融應用空間。CCER將不再是「抵消工具」,而是企業碳資產管理與綠色投融資的重要基礎設施。 這場制度升級將深刻影響未來碳價走勢與企業減排路徑,也為社會資本參與碳市場提供了新的投資邏輯。

三年前,隨着CCER(中國核證自願減排量)備案系統的暫停,中國自願減排市場按下了「暫停鍵」。此后,碳市場的重心幾乎完全轉向全國碳交易體系(CEA)和地方試點,CCER長期未能重新啟動,成為碳交易領域最受關注的懸而未決之事。直到2025年10月,生態環境部終於發佈公告,公開徵求《温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方法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首批六項新方法學的意見,標誌着沉寂三年的CCER市場進入實質性重啟階段。

這是中國碳市場體系發展的一個關鍵信號。自2021年全國碳市場上線以來,雖然覆蓋了發電行業,但交易量有限、碳價偏低、減排激勵不足。CCER的重新迴歸,有望補齊全國碳市場的減排激勵機制,激活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綠色低碳投資領域。這不僅是政策層面的「重啟」,更意味着中國的碳資產市場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周期。

六項方法學背后:從數量擴展到質量管控

此次發佈的六項新方法學,涵蓋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回收、能效提升等多個方向,包括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秸稈利用、甲烷回收與造林再造林項目。與舊版相比,這次修訂不僅在數量上有限、更加精選,更重要的是在「質量管控」上發生了根本性轉變。

第一,新增性(Additionality)成為硬約束。 任何享受財政補貼或已納入強制減排體系的項目,將不再具備申報資格。過去那種「拿補貼又賣碳」的套利空間被徹底封死。

第二,監測與覈查的標準化顯著提高。 以造林項目為例,數據必須接入國家林草局統一監測體系,確保碳匯量「可驗證、可追溯、可審計」。

第三,政策導向更聚焦能源結構轉型。 保留風電、光伏、生物質而剔除水電與地熱,實際上是在引導增量投資流向仍需政策支持的可再生能源環節。

這些調整意味着,未來的CCER項目門檻更高、成本更高,但信用度更強。項目開發者要從「項目數量邏輯」轉向「項目質量邏輯」,這將重塑整個行業生態。

重啟背后的制度邏輯:讓碳資產迴歸金融屬性

暫停三年的核心原因,並非行政性中斷,而是制度與市場邏輯脱節。舊版CCER更多被視為一種「政策工具」,而非市場化資產,其定價與交易缺乏風險溢價機制,導致買方(企業)僅將其視作「抵消憑證」。

而新版CCER體系的設計目標已經不同:它要回到「碳資產」的本質——可定價、可流轉、可評估風險。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要求,全國自願減排註冊登記系統將與全國碳市場平臺實現數據互通,這相當於為CCER插上了「資產確權」的翅膀。

未來每一噸CCER,都將具備唯一編碼、核證記錄、交易鏈路與註銷憑證,徹底消除一證多用、重複計算等問題。這使得CCER不僅能用於履約抵消,還能被納入企業碳資產負債表,成為綠色融資、碳基金、ESG投資的重要標的。

從監管邏輯看,這其實是中國在建立「雙軌合一」的碳市場體系:一條軌道是強制履約(CEA),另一條軌道是市場自願減排(CCER),兩者在未來將通過統一數據接口與審計體系實現協同監管。這是全球少有的制度創新。

新的CCER市場:高門檻、高成本,但也高價值

市場普遍預期,重啟后的CCER價格將顯著高於舊版。原因不止是稀缺性,更在於「核證質量提升帶來的信用溢價」。

在舊體系下,CCER多以低價成交,部分交易價格甚至低於全國配額市場(CEA)的三分之一。但新版市場中,項目開發成本將因覈查、數據採集、審定等環節嚴格化而上升,同時核證數量下降。供給減少、信用增強的雙重作用,將推動碳價重新定價。

2025年以來,隨着綠色金融產品的快速擴展——包括碳中和債券、ESG基金、地方碳交易試點擴圍——對高質量CCER的需求迅速增加。尤其是大型央企、能源集團、航空與建築行業企業,開始將碳資產納入年度預算管理。 在這一背景下,CCER的金融屬性將被進一步強化。

國際對接的可能性也在增強。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和國際航運ETS逐步推進,部分中國企業希望通過自願減排項目提升自身減排透明度,以降低碳風險敞口。如果新CCER能實現國際互認,將有望形成「中國標準」的碳信用輸出通道。

從項目開發到資產運營:中國碳市場的下一個產業周期

CCER重啟不僅是一個交易市場的恢復,更是一個完整產業鏈的重建過程項目開發商、諮詢機構、第三方核證機構、區塊鏈追蹤系統、碳資產管理平臺——整個產業鏈都在等待重新激活。

例如,項目開發端將面臨嚴格的「核證周期管理」:從立項、審定、註冊到核發,每一階段都需符合新系統要求。以往靠模板複製、批量申報的做法將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以數據和方法學為核心的「數字化碳項目開發模式」。

與此同時,碳資產管理機構和金融機構也將迎來新機遇。碳資產證券化、碳基金、碳質押融資、CCER掉期交易等創新產品,都可能在未來兩年內出現。過去市場空轉的「碳金融概念」,終於有了實際載體。

可以説,這一輪CCER重啟,標誌着中國碳市場從「政策試驗」階段,邁向「資產化運營」階段。誰能在這個過程中建立數據優勢、方法學優勢和信用優勢,誰就能成為下一個行業核心參與者。

關鍵變量:重啟時間表與監管落地

徵求意見結束后,業內普遍預期首批六項方法學將在2025年底前正式發佈實施,並同步開放項目備案通道。考慮到生態環境部正在並行推進全國碳市場的擴圍,兩項工作的銜接意義重大。

這意味着,2026年上半年將成為中國自願減排機制的正式重啟期。屆時,全國碳市場與自願減排市場將首次實現數據互聯與政策聯動。企業的履約行為、社會資本的投資決策、地方政府的低碳考覈,都將在統一體系下完成。

但真正的考驗在於執行層面:審定機構是否具備足夠能力?地方項目數據是否真實可核?註冊系統能否實現區塊鏈級別的可追溯?這些問題都將決定新CCER能否贏得市場信任。

因此,這場「重啟」不只是技術升級,更是一次監管信任體系的再造

三年的等待,讓中國碳市場積累了足夠的反思與經驗。CCER的迴歸,不是簡單恢復交易,而是一次從理念到制度的全面重構。

舊CCER代表的是「有價碳」,新CCER追求的是「有信碳」。前者是數量遊戲,后者是質量與信任的競爭。

當方法學、註冊系統、核證機構和金融工具逐步完善后,中國的碳資產市場將真正具備長期投資價值。對行業而言,這是一次分水嶺;對整個「雙碳」體系而言,這意味着政策的成熟與市場的迴歸。

沉寂三年的CCER,如今正在以更穩健、更清晰、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姿態歸來。而這一次,市場更需要耐心,也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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