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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1:43
(來源:要鋼網)
雅加達訊,印尼國有礦業公司(Aneka Tambang,簡稱 Antam)公開表示,公司與印尼總檢察院就《能源與礦產資源部第 268.K/MB.01/MEM.B/2025 號部長令》(以下簡稱 「268 號部長令」)存在意見分歧。該部長令對礦產基準價(Harga Patokan Mineral,簡稱 HPM)的用途作出規定,導致鋁土礦及鎳鐵形態鎳礦的銷售陷入停滯。
需説明的是,《能源與礦產資源部第 268.K/MB.01/MEM.B/2025 號部長令》旨在規範金屬礦產與煤炭類商品銷售的基準價制定準則。
該部長令的核心內容是調整礦產基準價(HPM)與煤炭基準價(Harga Patokan Batubara,簡稱 HPB)的用途 —— 二者將不再作為買賣交易的價格參考,而是轉變為徵稅、收取礦區使用費及非税財政收入(PNBP)的依據。自此,市場價格重新由礦企與買方通過協商確定。
印尼國有礦業公司(PT Aneka Tambang Tbk,股票代碼 ANTM)總裁艾哈邁德・阿爾迪安託(Achmad Ardianto)表示,根據上述部長令,鋁土礦原礦及鎳鐵的銷售本應允許低於礦產基準價(HPM),或按企業對企業(B2B)模式由買賣雙方協商定價。
「因此,當前銷售面臨的核心問題在於,268 號部長令要求我們的鋁土礦與鎳鐵產品必須以不低於礦產基準價(HPM)的價格出售。」 艾哈邁德在雅加達舉行的印尼國會(DPR RI)意見聽取會(RDP)上如此表示(2025 年 9 月 29 日,周一)。
艾哈邁德指出,在該部長令的執行過程中,公司與印尼總檢察院(Kejaksaan Agung,簡稱 Kejagung)對條款的理解存在差異。
「在實際執行層面,我們發現,執法機構對部長令初衷的解讀可能與官方表述存在出入。」 他解釋道。
他表示,印尼總檢察院認為,鎳礦原礦與鋁土礦原礦的銷售必須遵循礦產基準價(HPM);但根據作為《能源與礦產資源部第 76 K/30/MEM/2019 號部長令》補充文件的 268 號部長令,銷售價格應可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先生,這一點或許需要更精準的闡釋。因為對於持有工業經營許可證(Izin Usaha Industri,簡稱 IUI)的鎳鐵廠而言,它們不受此(礦產銷售規定)的約束。」 他進一步説明。
此外,印尼國有礦業公司(Antam)透露,針對此次意見分歧,公司已與印尼總檢察院下屬的情報事務副總檢察長(Jaksa Agung Muda Bidang Intelijen,簡稱 Jamitel)及民事與國家行政事務副總檢察長(Jaksa Agung Muda Bidang Perdata dan Tata Usaha Negara,簡稱 Jamdatun)展開后續溝通。
「目前我們已與總檢察院相關方(即情報事務副總檢察長和民事與國家行政事務副總檢察長)取得聯繫,同時也與印尼最高審計署(BPK)及印尼國家財政稽查署(BPKP)進行了溝通。希望我們能找到最佳解決方案。」 艾哈邁德説。
銷售受阻直接導致印尼國有礦業公司(Antam)的鋁土礦與鎳礦庫存爆滿,最終迫使鋁土礦與鎳礦的開採工作暫時停工。
「以我們的鋁土礦礦區為例,目前已完全無法開採,先生,因為庫存已經滿了。」 他表示。
截至目前,印尼國有礦業公司(Antam)暫時僅能將鋁土礦出售給關聯企業,即其母公司印尼國有礦業集團(Inalum)旗下的子公司 —— 印尼婆羅洲氧化鋁公司(Borneo Alumina Indonesia,簡稱 BAI)。
而在鎳鐵銷售方面,Antam 僅能向已提前簽訂 B2B 模式合同的企業供貨,其中包括印尼 Krakatau POSCO 公司 —— 該公司是印尼 Krakatau 鋼鐵公司(PT Krakatau Steel (Persero) Tbk)與韓國浦項制鐵(POSCO)的合資企業。
「目前我們只能向已簽訂有效合同的企業銷售,比如最近一次合作的浦項制鐵(POSCO)。但由於對前述部長令的理解存在分歧,我們無法以礦產基準價(HPM)向其他企業出售產品,先生。」 他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