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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4:57
(來源:十五的投資筆記)
證券時報網新聞報道,投資者蔣某擬投資香港某款金融產品,由於個人每年僅有5萬美元的額度。他擬通過非正常渠道換匯出去。該機構業務員幫忙找來一箇中介,蔣某將人民幣把匯到境內賬户,中介把錢打到蔣某香港匯豐賬户。爲了增強信任,中介先把港幣打到蔣同學香港匯豐賬户,蔣同學覈實后再把人民幣打給中介的境內賬户。
在看到海外帳户到錢后,蔣同學向中介的境內帳户匯入147萬元。然而,等蔣匯完款后再查看香港匯豐賬户,里面沒錢了。問了銀行才知道,原來對方匯入的不是現金,而是遠期支票,在蔣轉完人民幣后,對方立即撤回了支票。
蔣被騙了,立即報了案。
這里補充一個知識點: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管要求,香港銀行收到支票后會執行「兩步結算流程」:第一步是 「掛賬顯示」,即銀行在系統中臨時將支票金額計入收款方賬户余額,使其在網銀或 APP 中可見;第二步是「實際兑付」,銀行需覈實支票的真實性、出票人賬户余額、簽名有效性等信息,完成核驗后纔會將資金正式劃轉至收款方可用余額。這一覈驗周期通常為 1-3 個工作日,具體時長因銀行(如匯豐、渣打)和支票類型(遠期支票、即期支票)而異。在支票未完成兑付前,出票人(詐騙方)可隨時向銀行申請 「止付」,即撤銷支票支付指令。一旦止付成功,銀行會立即從收款方賬户中扣除此前掛賬的金額,導致余額歸零。
據報道,這位蔣同學是去買「場外期權」及「投資總回報掉期(TRS)」,應該是一個資深的專業投資者,可是載在了對銀行規則不熟上面。
複雜是種風險,不獨產品是這樣,應用的範圍似乎還可以擴大,這句話的含金量仍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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