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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能信託17億「信保貸」騙局曝光,世紀華通前高管退4億贓款不被起訴

2025-09-20 10:47

導讀:一筆通過「信託募資+銀行放貸+保險擔保」模式操作的17億資金,卻在六年之后暴露出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央企控股信託公司、上市銀行與頭部保險企業全部淪為騙貸者的工具。

【文/羽扇觀金工作室 王力】

今年7月,深圳興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迟金龍在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庭審中當庭認罪認罰,揭開了這起導致超17億元信託資金無法收回的「信保貸」騙局。

令人意外的是,同案另一核心人物、曾躋身「胡潤全球富豪榜」的世紀華通原董事邵恆,卻在幾乎同一時間因證據不足獲檢察院不起訴決定。

這場始於「金融創新」之名、終於系統性風控潰敗的業務合作,不僅暴露了機構內控形同虛設、業務合規流於形式等深層問題,更因關鍵證人離世導致證據鏈斷裂,使得部分責任追究陷入困境。

業務模式存在根本缺陷,「四方合作」反成騙局温牀

2019年6月,華能信託與徽商銀行簽署《信託貸款資產管理服務協議》,正式啟動被稱為「信保貸」的創新金融業務。該業務模式表面上構建了「信託募資+銀行放貸+保險擔保」的風險共擔機制:華能信託負責通過「金盈系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募集社會資金,徽商銀行承擔貸款全流程管理職責,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則提供違約保險。

然而,這一看似嚴謹的多方制衡結構,在實際推進過程中卻迅速偏離正軌。據司法材料顯示,徽商銀行「信保貸」業務負責人張川、劉成辰未依規通過公開招標或內部評審選擇合作機構,而是私自將深圳興睿科技實際控制人迟金龍引薦給華能信託,成為騙局形成的起點。

更為嚴重的是,保險端也同步失守。迟金龍通過廣北融資租賃實際控制人曾向璇,聯繫到時任深圳人保車險直屬支公司總經理鄧椿。在鄧椿的默許下,迟金龍順利獲取蓋有深圳人保公章的《金融機構貸款損失信用保險合作方案》空白文本,為后續大規模偽造保單、騙取資金埋下伏筆。

截至案發,該團伙通過虛構借款主體、偽造保險文書、操控銀行賬户流水等一系列操作,成功騙取信託貸款12.7億元,最終導致4.2億元實際損失。

迟金龍被或判刑6年6個月,兩名重要參與人死亡,邵恆被不起訴

2023年2月,華能信託公司向其公司註冊地所在的貴州省貴陽市公安局觀山湖分局報案;同年4月,貴陽警方對此立案偵查。

迟金龍與其深圳興瑞科技公司的同事,以及徽商銀行的張川、劉成辰等人,陸續被貴陽警方刑事拘留。

2024年3月,迟金龍一案由貴陽市公安局觀山湖分局偵查終結,公安機關以迟金龍涉嫌騙取貸款罪向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同年8月,公安機關又以迟金龍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向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補充移送起訴。

2025年6月至7月,迟金龍案在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在第二次開庭前后,迟金龍做了認罪認罰。檢方也當庭修改量刑建議,提出對迟金龍以騙取貸款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兩罪並罰,共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的量刑建議。

數位知情者告訴記媒體,在這起案件中的另外兩名重要參與者——許浩強以及鄧椿,在案發前均已死亡。經觀記者獲得的司法材料亦顯示,司法機關對許浩強、鄧椿的個人信息均註明為「已死亡」。

來自司法機關的信息顯示,邵恆等人通過「冒用人頭方式」騙取貸款,金額高達12.68億元。截至案發前,共造成金融機構損失超過4.21億元。但邵恆的結局似乎幸運的多。

來自檢方的信息顯示,2023年4月,邵恆也「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2024年1月,邵恆以涉嫌騙取貸款罪,被貴陽市公安局觀山湖分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2月,邵恆被取保候審。

2025年7月,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對邵恆作出《不起訴決定書》,免於刑事處罰。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邵恆「系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系初犯、偶犯、無其他前科劣跡」,且「退繳贓款,自願退贓華能信託利息損失,並取得諒解,社會危害性較小」。因此,「決定對邵恆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檢方稱,「案發后,邵恆先后主動退贓4億元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發還1.5億元至華能信託,尚有2.5億元在公安機關賬户。

風控失靈頻發,行業光環難掩機制漏洞

該案的發生並非偶然,而是機構內控薄弱、行業重業績輕合規背景下必然滋生的風險事件。

作為資金端的華能信託,雖然在公開業績中表現亮眼——2024年年報顯示其管理的信託資產超6300億元,2025年上半年更以14.49億元投資收益位列行業第一——但這類光鮮數據並不能掩蓋其業務審覈機制的松散。據悉,華能信託在此項目中既未獨立覈實借款人的真實身份,也未對徽商銀行提交的貸款材料進行二次覈保。

合作方徽商銀行更是風險高發機構。2021至2024年間,該行累計收到監管罰單28張,罰沒總額2279萬元,事由多涉及「向虛假項目提供融資」「貸后管理缺失」。2025年截至8月,該行已新增19張罰單,信貸風控漏洞持續擴大。

更令人擔憂的是高層腐敗帶來的體系性風險。2021年以來,徽商銀行連續三任董事長被查,非法收受財物總額逾1億元。內部治理混亂可見一斑。

而從行業層面看,類似風險事件屢發生。從「承興系」300億詐騙案到金凰珠寶80噸假黃金騙貸案,再到本次華能信託17億「信保貸」風波,均顯示出部分信託公司過度追求業務創新、忽視底層資產覈實、過度依賴合作渠道的弊病。即便業務結構已從非標融資逐漸轉向標品信託與服務信託,但若風控能力未能同步提升,所謂創新亦可能淪為新一輪風險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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