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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7:34
9月19日金融一線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城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異地承保被警告,責令改正,罰款5.2萬元 。同時,聶培麗(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業務經理)因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罰款1萬元;李曉曉(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部門經理)因異地承保,被警告,罰款1000元。
以下為罰單詳細信息: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為 |
行政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作出決定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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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 |
澤金管罰決字〔2025〕11號 |
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異地承保 |
《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第六十九條 |
警告,責令改正,罰款5.2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晉城監管分局 |
2025年9月16日 |
2 |
聶培麗(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業務經理) |
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
警告,罰款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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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曉曉(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部門經理) |
異地承保 |
警告,罰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