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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09:00
運營商財經網 付楨/文
近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更新一則信息,晉商銀行收到其發出的一份警示函,運營商財經網將對本次具體情況進行梳理。
據其披露的行政監管措施,晉商銀行因存在以下兩項問題:一是存在基金銷售部門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履職的情形;二是對基金銷售部門負責人進行了調整,未報送相關人員免職、任職的備案材料。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管理規定,被出具警示函,並被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截至目前,晉商銀行對本次處罰並未有公開回復。不過根據相關規定,商業銀行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部門負責人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並具備從事基金業務2年以上或者在金融機構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等。
此外還有多項規定,不過並未有公開信息證明,晉商銀行的違法行為和具體人員究竟是誰。而在梳理過程中發現,晉商銀行早在兩年前就因相似原因被處罰過了。2023年5月,其因存在未經覈准便實際履職的問題,被當時的監管機構處罰了3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晉商銀行目前的董事長是郝強,他自2021年7月起擔任董事長,到今年也有四年了。晉商銀行兩次因相關人員未經覈准便實際履職的問題,正好都是郝強擔任相關責任人的時候,此類問題並不嚴重,不知郝強對本次處罰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