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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5:54
金吾財訊 |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印發《東莞市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支持低空起降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社會投資新建通用機場,按項目建成后實際建設投資的10%給予補貼,每個項目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加快佈局建設直升機、eVTOL、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地面配套設施,對社會投資新建或改擴建的低空起降基礎設施,按項目建成后實際建設投資的10%給予補貼:其中小型起降點、智能起降櫃機等,單個項目最高補貼1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300萬元;中大型起降點、eVTOL起降場、直升機起降平臺、測試場等(需實際運營滿1年以上),單個項目最高補貼2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500萬元。
加快低空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對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標準,由社會投資建設並實際運營的通信、導航、監視等保障基礎設施,按項目建成后實際建設投資的1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度補貼不超過500萬元。
推進市級低空飛行服務管理平臺建設。支持新建市級低空飛行服務管理平臺,增強低空飛行的一體化指揮、數據底座支撐、信息監管、安全保障、風險防範等能力,按照項目建成后實際建設投資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企業低空飛行管理系統和數據全面接入市級低空智能網聯繫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