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捲入4.75億元債券違約案,一券商被起訴

2025-09-12 11:16

登錄新浪財經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評等級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師研報,權威,專業,及時,全面,助您挖掘潛力主題機會!

(來源:梧桐樹下官方號)

文/梧桐小新

近日,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870488)披露公告,因「20福晟01」債券違約,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將發行人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及主承銷商國都證券告上法庭,涉案金額4.75億元。

一、涉案金額達4.75億

公告顯示,2025年8月29日,國都證券收到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商事訴訟一審程序告知書》((2025)閩01民初1019號)。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已依法受理原告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與被告國都證券、許幼農、潘偉明、郭陽春、第三人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

本案系因原告投資的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的2020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20福晟01或案涉債券)發行人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晟集團或發行人)未能按期兑付本息而引發的糾紛。

2020年6月,福晟集團非公開發行規模10億元、期限2年的公司債券「20福晟01」,票面利率7.50%。

原告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信託計劃於2020年6月29日購入該債券4億元。2022年6月,債券持有人會議通過議案,同意調整本息兑付安排,約定此展期不構成違約。2022年11月22日,福晟集團未能按展期協議支付利息。2023年2月,債券持有人會議宣佈案涉債券加速到期,要求福晟集團立即清償全部債券本金及全部未支付的利息。發行人福晟集團至今未履行兑付義務,導致本案訴訟。

五礦國際信託請求判令四被告就原告投資的「20福晟01」投資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暫計算至2025年6月22日,原告投資損失共計人民幣475,040,065.75元,具體構成為:

(1)「20福晟01」債券本金損失人民幣400,000,000.00元。

(2)「20福晟01」債券宣佈違約前的利息損失15,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22日)。

(3)「20福晟01」債券宣佈違約后的利息損失,自2022年6月23日起以債券本金人民幣400,000,000.00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7.5%計算至實際清償日為止;暫計算至2025年6月22日,為人民幣60,000,000.00元。

(4)「20福晟01」債券購入佣金40,065.75元。

此外,原告請求判令四被告承擔原告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師費人民幣300,000.00元

並請求保薦機構、承銷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其他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員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

原告方認為,國都證券作為案涉債券主承銷商,在《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的2020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説明書》中承諾「本公司己對募集説明書進行了覈查,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其未盡勤勉義務以致於未能發現鉅額債務違約和重大訴訟,應當對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投資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目前,本案尚未開庭審理。

二、國都證券2025年上半年營收利潤雙降

今年5月15日,國都證券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對國都證券董事會進行換屆改組。此次董事會換屆改組完成后,國都證券的控股股東由無控股股東變更為浙商證券,國都證券的實際控制人由無實際控制人變更為交投集團。

8月19日,國都證券披露2025年半年報。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為7.49億元,同比下降4.42%;歸母淨利潤為3.58億元,同比下降8.10%;扣非淨利潤為3.57億元,同比下降7.85%。

從業務板塊來看,國都證券主營業務收入下降9.23%。

三、半年報披露兩起超千萬未決訴訟

除了本次五礦國際信託4.75億的訴訟之外,國都證券還在2025年半年報里自願披露了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兩起未決訴訟、仲裁進展情況。

1.國都創投合同糾紛相關訴訟、仲裁

2024年6月國都創投與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鳴紙業」)簽署《基金份額轉讓協議》將所持私募基金份額轉讓給晨鳴紙業。晨鳴紙業僅支付100萬元,剩余款項未再支付。國都創投提起仲裁申請,要求晨鳴紙業支付剩余轉讓價款6,255萬元和違約金。2025年7月仲裁委裁決晨鳴紙業向國都創投支付基金轉讓款6,255萬元及違約金115.26萬元,並晨鳴紙業承擔逾期違約金和仲裁費用。仲裁案件推進過程中,國都創投根據與晨鳴控股有限公司簽署的合作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晨鳴控股按照協議約定承擔連帶責任,案件於2025年1月、2025年6月開庭,仍在審理中。

2.與國都證券承銷「19成龍01」債券相關訴訟

發行人成龍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事項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19成龍01」債券持有人北京福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產品相繼向法院提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發行人成龍建設和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公司等各中介機構為被告,國都證券為被訴中介機構之一。原告要求各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中訴訟請求賠償超過1,000萬元的案件合計金額為5,088.26萬元。上述案件均在審理中。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