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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領8000元!「2025青島金秋」新車首保消費補貼活動今日啟動

2025-09-10 10:17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10日訊 「金九」是傳統汽車消費旺季,為充分釋放青島汽車消費潛力,促進全市汽車消費提速升級,9月10日至9月30日,青島市開展「2025青島金秋」新車首保消費補貼活動。

本次補貼活動,對在青島市購買15萬元(發票價税合計)以上(含)乘用車新車,且發票開具地為青島市的個人消費者,可憑在青島市開展車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為相應新車首次購買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單等相關材料,申領最高8000元的新車首保消費補貼。

活動期間每周三上午10時投放補貼額度,補貼資格按照申報人完成材料提交的先后順序先到先得,活動資金額度用完或活動時間截止即為活動結束。消費者可登錄「汽車之家App」,點擊「國家補貼」按鈕或搜索「青島汽車消費補貼」進入專題頁申領補貼。相關專題活動頁面即將上線,相關申領功能正在緊張調試,請消費者密切關注。(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截至2024年底耕地面積19.4億畝 我國自然資源家底更厚實)

「2025青島金秋」新車首保消費補貼活動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國家、山東省關於提振消費的工作部署,進一步釋放我市汽車消費潛力,促進全市汽車消費提速升級,倡導綠色低碳消費,對標先進經驗,延續「2025青島之夏」汽車消費補貼活動模式,現組織開展「2025青島金秋」新車首保消費補貼活動。實施細則如下:

一、實施內容

自2025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市本級統籌資金3000萬元,對在青島市購買15萬元(發票價税合計)以上(含)乘用車新車,且發票開具地為青島市的個人消費者,在青島市開展車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參與活動的機動車保險人名單見附件1)為相應新車首次購買機動車商業保險,可憑保險單等相關材料,申領新車首保消費補貼。其中,保險費合計金額在4000元(含)至5000元的每輛補貼4000元;保險費合計金額在5000元(含)至6000元的每輛補貼5000元;保險費合計金額在6000元(含)至7000元的每輛補貼6000元;保險費合計金額在7000元(含)至8000元的每輛補貼7000元;保險費合計金額在8000元(含)以上的每輛補貼8000元。

二、申領條件

(一)補貼申請人、發票記載購買方、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商業保險投保人、被保險人,均需為同一人。

(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在2025年9月10日至9月30日之間。本次活動參與企業為青島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為青島市。

(三)機動車商業保險僅允許上傳一份,重複投保的商業保險不計入保險費合計。機動車保險單日期在2025年9月10日至9月30日之間,保障期限為1年,被保險人需簽訂保險補貼誠信承諾書(附件2)。

(四)活動期間每周三上午10時投放補貼額度,補貼資格按照申報人完成材料提交的先后順序先到先得,活動資金額度用完或活動時間截止即為活動結束。審覈判定為不合規的補貼申請視為放棄資格並關閉申請,實時釋放相應額度。

(五)消費者提交的材料符合本細則規定,上傳及修改滿足相應時限要求。

(六)本細則所稱乘用車,包括國家標準GB/T 3730.1-2022《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的術語和定義》中第4.1.1款至第4.1.4款所定義並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 802-2019《道路交通管理 機動車類型》第4款定義的小型、微型客車。

(七)如有活動規則、期限調整,另行公告明確。

三、申領流程

擬申請補貼的個人消費者購置新乘用車並在青島市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簽訂保險補貼誠信承諾書。活動資金額度未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個人消費者最晚於2025年10月15日前登錄「汽車之家」App,點擊「國家補貼」按鈕或搜索「青島汽車消費補貼」等關鍵詞,進入活動專題頁面準確填報信息,並清晰完整地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人錄入本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申請人本人持有的商業銀行在境內發行的Ⅰ類借記卡卡號、開户行名稱等信息,上傳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及銀行卡原件照片或掃描件。錄入購置新乘用車的車輛識別代號(VIN碼)、號牌號碼、購買、註冊日期等信息,上傳新乘用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第一聯「發票聯」)、機動車商業保險單(限一份)、《機動車登記證書》(第一、二頁,可容缺)和保險補貼誠信承諾書等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申請人材料上傳過程中進行發票預校驗,通過預校驗方可上傳后續材料,完成材料上傳視為覈銷資格;未完成材料上傳或資金額度使用完畢關閉上傳通道,視為放棄資格。

鑑於購車后機動車註冊登記需要一定時間,材料上傳時《機動車登記證書》可容缺,其他所有材料圖片上傳后不允許修改,使用他人材料佔位視為放棄資格。

申請人可點擊「汽車之家」App首頁右下角「我的」,進入訂單列表查看補貼申請進度及審覈反饋信息。

四、審覈發放程序

1.收到補貼申請材料后,由市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汽車之家」審覈團隊通過App反饋審覈結果。如線上審覈出現異議,由市商務局會同「汽車之家」以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線下覈實。

2.申請人提交的信息真實、有效、清晰、完整,符合補貼條件的,予以審覈通過;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符合補貼條件的,通過「汽車之家」App反饋等方式將補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應按要求於2025年10月31日前通過原渠道補正提交有關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補貼不予發放。申請人如出現姓名、身份證號碼變更等特殊情況,需提交相關補充材料的,以審覈意見反饋的具體要求爲準。

3.審覈全部完成后,市商務局匯總符合補貼條件的申報人信息,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户。

五、附則

(一)本細則由青島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二)如參與企業操作失誤(包括但不限於開錯發票、填錯信息、代辦疏忽等),導致個人消費者無法申領補貼,由參與企業自行負責。

(三)如發現企業或個人利用不正當手段、規則漏洞等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偽造、變造相關材料虛假交易、惡意退保、陰陽保單、保險詐騙等)騙取補貼,后續三年內不得參加由青島市商務局組織開展的相關消費活動,視情節輕重轉交有職權的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四)本次活動由活動承辦平臺負責相關具體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宣傳溝通、平臺管控、材料審覈、風險監控、客訴處理等工作,消費者對於操作使用或流程中的具體問題存在疑問可致電「汽車之家」熱線電話4009616666諮詢。

(五)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報信息,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汽車銷售企業和所屬銷售人員應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嚴禁借政策實施之機抬高汽車銷售價格,嚴禁多開、虛開、偽造銷售發票,不得以協助辦理補貼申請為名,收取任何費用。對發現存在上述問題的,有關部門要嚴肅追究企業相關責任。

(六)對挪用、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各有關部門依據國務院令第427號(《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七)此次活動涉及的具體問題,由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實施過程中遇國家、山東省政策調整或變更,以國家、山東省最新政策規定爲準。出現影響活動執行的有關情形,本細則及時進行優化調整。

(作者:丁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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