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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2:02
智通財經APP訊,大同集團(00544)發佈公告,馮柏基為投入更多時間於彼之其他商業承諾和工作安排,已辭任執行董事及集團行政總裁職務,並且彼亦不再擔任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要求的公司授權代表及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的規定,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權代表(統稱為授權代表)職務,自2025年9月8日起生效。
於馮柏基辭任后,董事會欣然宣佈執行董事賀新喻已獲委任取代馮柏基擔任授權代表的職務,自2025年9月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