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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通知

2025-09-08 17:02

(來源:中國電力報)

轉自:中國電力報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國能綜通科技〔2025〕134號)

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能源局,遼寧省、黑龍江省、江蘇省發展改革委,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綠色液體燃料是以可持續航空燃料(SAF)、可持續柴油、生物燃料乙醇、綠色甲醇、綠氨等為代表的低碳燃料。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保障能源安全,促進綠色轉型,推動綠色液體燃料領域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培育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增強發展新動能,經組織專家評審、複覈和公示,原則同意國投生物3萬噸/年纖維素燃料乙醇等9個項目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紮實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有關省(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能源央企要高度重視,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支持,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於建設進度緩慢的項目,要加強督促指導。試點項目企業要發揮主體作用,加快試點項目建設,於2026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產、2027年6月底前實現高負荷穩定生產。要以創新為第一動力,努力突破相關技術瓶頸,提升裝備水平,降低生產成本,保障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確保試點項目規範運行

有關省(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能源央企要加強對試點項目的監督管理,保障試點項目原料收集、生產加工和終端產品的綠色成色。堅決防範以化石基產品冒充綠色液體燃料,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本試點不得開展授牌、命名等活動。

三、加強試點工作政策保障

綠色甲醇、綠氨、纖維素燃料乙醇等綠色液體燃料是新興事物,相應配套政策尚不健全。要通過試點發現政策堵點和短板,推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我局將對符合條件的試點項目優先推薦納入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技術裝備優先納入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享受相關支持政策。支持依託試點項目,承擔相關科技攻關任務、制定綠色液體燃料相關標準。

四、做好試點工作總結評估

試點期間,請有關省(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能源央企組織開展試點工作年度評估,形成試點情況年度報告,於次年2月底前報送我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我局將組織專家對試點工作進行評價,對開展不力、成效不佳的項目,調整退出試點項目清單。

第一批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工作應於2027年12月底前完成。請你單位及時組織驗收和總結評估,形成總結報告報送我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我局將根據試點項目成效、推廣應用前景等,結合實際宣傳推廣。

特此通知。

聯繫電話:010-81929247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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