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資訊> 正文
2025-09-02 21:25
第1.01項簽訂重大保證協議。
2025年9月2日,夏普科技公司(the「公司」)簽訂控制股權發售銷售協議與Cantor Fitzgerald & Co.簽訂的(「銷售協議」)(「Cantor」)和宙斯盾資本公司(「宙斯盾」)(各自為「代理人」,統稱為「代理人」),據此,公司可隨時選擇要約和出售股份(「ATM股份」)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公司普通股」),轉讓給或通過Cantor(作為委託人和/或唯一指定銷售代理),總銷售價格高達236,605,575美元(「ATM發行」)。
根據銷售協議的條款和條件,Cantor將根據公司的指示,根據其正常交易和銷售實踐,盡其商業上合理的努力,不時出售ATM股份。公司已向代理商提供了有利於代理商的習慣賠償和出資權,代理商將有權根據銷售協議獲得每次出售ATM股票總收益3.0%的佣金。
本協議項下ATM股份的銷售(如有)可通過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證券法」)第415條規定的「市場發售」交易或法律允許的任何其他方法進行。本公司並無責任出售任何自動櫃員機股份,並可隨時暫停銷售協議項下之要約或終止銷售協議。
本銷售協議的描述並不完整,而是通過參考銷售協議對其進行了完整的限定,該銷售協議作為附件1.1隨附於此,並通過引用併入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