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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04:42
第1.01項簽訂實質性明確協議。
2025年8月26日,Braemar Hotels & Resorts Inc. (the「公司」)與其外部顧問Ashford Inc.簽訂了一份書面協議(「書面協議」)。(the「顧問」),涉及公司、Braemar Hospitality Limited Partnership、Braemar TRS Corporation、Ashford Hospitality Advisors LLC和顧問之間日期為2018年4月23日的某些第五份修訂和重述的諮詢協議(經修訂,「諮詢協議」)。該信件協議是爲了公司董事會探索出售公司的可能性而簽訂的。
根據該協議,公司和顧問同意,根據諮詢協議第12.5(b)條中有關公司銷售交易(定義見該協議)的終止條款,公司應向顧問支付的所有款項的公平合理計算為5.7483億美元(不包括應計費用)。然而,公司和顧問已同意公司在公司銷售交易中向顧問支付折扣總額4.8億美元加上應計費用(「公司銷售費」),以完全和最終履行此類終止付款義務。根據協議條款簽署協議后,顧問收到了1700萬美元的此類付款,如果公司沒有在2028年7月1日之前根據協議進行公司銷售交易,該金額將計入公司根據諮詢協議應付顧問的款項。此外,任何公司銷售交易中的最終文件將包括一項明確條件,即買方將承擔與Premier Project Management,LLC的主項目管理協議以及與Remington Lodging & Hospitality,LLC的主酒店管理協議(統稱為「主協議」)。然而,董事會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獨立成員已協商,買方可能會完全取消主協議,並在任何公司銷售交易結束時向顧問額外支付2500萬美元。
如果公司銷售交易在2028年7月1日之前的任何時間完成,則公司銷售費應根據協議書的條款到期並支付。如果公司銷售交易尚未在2028年7月1日之前完成,該信件協議應終止,公司沒有進一步的義務支付公司銷售費或向顧問支付與信件協議相關的任何其他付款,為避免疑問,諮詢協議應繼續完全有效。
公司銷售交易完成后,諮詢協議將終止。
該信函協議包含各方的額外習慣條款、條件、承諾、陳述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