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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55
運營商財經網 趙鑫雨/文
日前,重慶監管局發佈了對轄內四家金融機構進行處罰的信息公開表,引發關注。其中,光大銀行重慶分行因一項行為被監管部門罰款30萬元,還有一位負責人被警告。
光大銀行重慶分行此次被罰30萬元是因為「貼現后管理不到位」,同時,時任光大銀行重慶大坪支行行長袁歡因上述問題被警告。由此來看,上述行為應該發生在光大銀行重慶分行下屬支行,與重慶分行並無直接的關係,其主要負管理責任。
展開來説,上述提到的「貼現」是指持票人在商業匯票到期日前,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轉讓至銀行機構獲取現金的行為。「貼現后管理不到位」可能涉及票據真實性覈實、資金流向等問題。通過在國家監管局官方搜索發現,這類違規行為大多發生在分行,在近兩個月以來,上海銀行杭州分行、中信銀行呂梁支行、招商銀行三明分行都曾因此類問題被罰。
值得一提的是,光大銀行重慶分行現任行長是谷晶,他在2020年8月前后從中信銀行跳槽到光大銀行任此職,在任時間已近五年了,不知他對公司此次被罰情況怎麼看?
據悉,光大銀行重慶分行近年來收到的處罰並不多。該分行上次被罰應該是在去年12月,當時其因貸款「三查」不到位被罰了50萬元,還有一位部門副總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