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海信家電:提前披露中報符合《公司章程》要求

2025-08-20 16:05

投資者提問:

公司原計劃的業績披露日期是8.30日,是什麼原因更改了提前一個月至7.31日披露?

董祕回答(海信家電SZ000921):

投資者您好,根據《公司章程》要求,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向廣東證監局和股票上市地證券交易所報送並披露中期報告。公司7月底披露中報符合章程要求,感謝您的關注。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