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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遊覽住宿「券」搞定!下半年「樂游上海」旅遊消費券周五起發放,記得來搶!

2025-08-13 21:46

2025「樂游上海」旅遊消費券

領券攻略搶先看→

01

發放對象

境內外來滬遊客和本市居民。

02

時間安排

從8月15號(本周五)起至年底,每周五、六、日的10:00-24:00開放領券時段,先到先得,領完即止。領取到的消費券當即生效,可進行覈銷。歡迎廣大消費者在8月15號到17號這三天時間里積極參與第一周的領券活動。

03

券面規則

本次發放的旅遊消費券分為「住宿類」「遊覽類」兩大類。其中,住宿類消費券主要適用於賓館酒店住宿,遊覽類消費券主要適用於部分A級旅遊景區(點)、黃浦江遊覽、蘇州河遊覽、觀光巴士等遊覽產品。 此外,下半年「樂游上海」旅遊消費券還支持更多「住宿+」和「遊覽+」複合型產品,包括住宿+休閒娛樂、健康養生、茶點茶飲,遊覽+時尚旅拍、景區演藝、文創商品等。

住宿類券面規則:滿300元減90、滿500元減150(鄉村民宿券)、滿600元減180、滿900元減270、滿1200元減360。

遊覽類券面規則:滿100元減50、滿150元減75。

住宿券品類中,滿500元減150元的「鄉村民宿券」僅支持線上預訂使用,不可用於除指定的「鄉村民宿」商户以外的其他住宿商户。其他四檔住宿券也不可用於「鄉村民宿」商户。

04

領取入口

活動開始后,消費者可分別登錄銀聯雲閃付、支付寶、微信的APP或小程序進行參與。

銀聯雲閃付:雲閃付APP「本地精彩」專區點擊「樂游上海」活動入口,或雲閃付APP首頁搜索「樂游上海」,進入活動頁面。

支付寶:支付寶APP首頁搜索「樂游上海」,點擊對應活動入口;或支付寶APP打開「出行」-「出去玩」,點擊「出去玩」頁面中間活動入口;或支付寶App打開「出行」-「酒店」首頁,進入活動頁面。

領券按消費者身份證件號維度限制。每周五、六、日的10:00-24:00,消費者可以在上述入口分別領券。一個自然月內,每位消費者在每個發券平臺至多可領取住宿券和遊覽券各1張(其中,銀聯雲閃付的住宿券和遊覽券分為線上券和線下券,可分別領取、分開計算額度),即每位消費者每月可領取的旅遊消費券上限為8張。如遇周六或周日正好為新的自然月的起始日,則仍視其在上一個自然月的周期內,合併計算於上月的領取額度。

05

使用規則

(一)消費券使用場景

1. 銀聯平臺領取的消費券

銀聯平臺的消費券分為在線預訂支付類(線上券)和門店櫃檯支付類(線下券),兩類券適用場景不同,互不通用

(1)在線預訂支付類:消費者通過攜程、美團、大眾點評、飛豬、去哪兒、同程、抖音、東方購物、途牛等在線旅遊平臺,以及相關酒店集團、A級旅遊景區(點)、黃浦江遊覽、蘇州河遊覽、觀光巴士等企業的APP或小程序預訂參與活動商户的產品,在支付頁面選擇銀聯支付/雲閃付支付,使用消費券享受滿減抵扣優惠。

(2)門店櫃檯支付類: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商户(詳見銀聯平臺公佈的商户名單)現場櫃檯結賬時出示雲閃付APP付款碼支付,使用消費券享受滿減抵扣優惠。

2.支付寶、微信平臺領取的消費券

僅限在線預訂平臺使用,消費者通過攜程、美團、飛豬、去哪兒、同程、抖音、東方購物、看東方、中旅旅行、春秋旅遊、途牛等在線旅遊平臺,以及相關酒店集團、A級旅遊景區(點)、黃浦江遊覽、蘇州河遊覽、觀光巴士等企業的APP或小程序預訂參與活動商户的產品,在支付頁面選擇支付寶或微信支付,使用消費券享受滿減抵扣優惠。

(二)消費券適用範圍

1.住宿券適用於上海地區酒店住宿。遊覽券適用於上海地區部分A級旅遊景區(點)、黃浦江遊覽、蘇州河遊覽、觀光巴士等產品。另外,兩大類消費券還適用於部分複合型產品,如酒店+休閒娛樂、健康養生、茶點茶飲,遊覽+時尚旅拍、景區演藝、文創商品等。單筆訂單隻能使用一張消費券

2.消費券僅限本人使用,禁止轉售。消費券不可用於充值或購買儲值卡、團購券等套利行為;不可用於購買不含住宿或遊覽的實物產品、跨品類合併支付的抵扣等。

(三)消費券使用有效期、預訂最迟日期

每張消費券的有效期為7天,從領到券日起計算,最晚可在下個星期同一日的前一晚24:00前核銷使用(即本周五領取的消費券,可在下周四晚24:00前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動作廢。考慮到資金管理的需要,另行對使用消費券抵扣購買的旅遊產品規定最晚的預訂/出行日期,並向消費者進行説明。請消費者關注相關平臺提示,早安排早預訂早享優惠。

06

退改規則

(一)消費券已過有效期或在消費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發生退單,此時不返還消費券。

(二)消費者通過在線旅遊平臺抵扣消費券的訂單,其退改規則與在線旅遊平臺上展示的產品退改規則一致。消費券有效期內,使用券的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該張消費券將返還到消費者對應支付賬户中,退款后返還的消費券有效期不變。如消費券有效期內,訂單部分退款,該張消費券的后續權益處理與該券發放平臺的同類權益處理規則一致。

(三)門店櫃面支付享受優惠的交易,如發生退款、撤銷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額扣除享受的優惠金額后退回至消費者原支付渠道。如部分退款發生時,將不予退回消費券;如全額退款、撤銷反向交易發生時消費券仍在有效期內,系統將在發起退款后1個自然日內退還已使用的消費券,消費者可在票券中心查看,並可在有效期內再次使用;但如在退還期間消費券超出使用有效期的,將不予退回消費券。

主辦方倡導消費者珍惜獲得的消費券權益,合理規劃自己的出遊安排,儘量減少訂單退改的發生。

07

參與活動商户

活動開始后,消費者可以在銀聯雲閃付、支付寶、微信三家消費券發放平臺的APP或小程序,以及攜程、美團、飛豬、去哪兒、同程、抖音、東方購物、看東方、中旅旅行、春秋旅遊、途牛等在線旅遊平臺的APP或小程序,查看參與活動商户名單。后續參與的預訂平臺及商户名單將持續更新,請關注每輪用户報名前正式公佈的可用商户名單。

2025「樂游上海」旅遊消費券活動

用户領券Q&A

Q1:哪些人可以申領旅遊消費券?

A:旅遊消費券面向以上海為旅遊目的地的外埠遊客及上海本地居民,領券時不限制用户手機定位信息。

Q2:是否只能在一個平臺領券?

A:消費者可以在銀聯雲閃付、支付寶、微信三個平臺分別領券。

Q3:住宿券和遊覽券可以同時使用嗎?

A:單筆訂單僅限使用一張消費券,不可疊加。

Q4:消費券能否與其他優惠疊加使用?

A:可以疊加。消費券可與參加活動商家的優惠疊加使用,以實際消費額享受對應的滿減抵扣優惠。

Q5:消費券是否適用於上海所有的酒店和景區?

A:僅限參與活動的商户。商户名單將在銀聯雲閃付、支付寶、微信以及攜程、美團、飛豬、去哪兒、同程、抖音、東方購物、看東方、中旅旅行、春秋旅遊、途牛等平臺公佈,請關注平臺發佈的商户信息。

Q6:酒店內的茶飲茶點、娛樂項目能用住宿券嗎?

A:單獨消費酒店內的茶飲茶點、娛樂項目時,不可使用消費券;需與酒店住宿一同使用。

Q7:景區內的餐飲、紀念品、娛樂項目能用遊覽券嗎?

A:需與景區門票、遊覽票一同使用,且僅限指定產品可用,詳見各平臺的清單或標籤。

Q8:旅遊消費券覈銷是否限制用户手機定位信息在上海?

A:消費者通過線上旅遊平臺預訂參與活動商户的住宿類或遊覽類產品時,旅遊消費券覈銷不限制用户手機定位信息。消費者通過線下門店櫃檯覈銷消費券時,限制用户手機定位信息必須在上海。

Q9:消費券可以轉贈或轉售嗎?

A:不可以。消費券僅限本人使用,綁定實名賬户,禁止轉售。

Q10:每月領取的8張消費券上限是如何計算的?

A:在每個發券平臺的兩大類(住宿、遊覽)消費券中,至多各領取1張。其中,銀聯雲閃付兩類票券對應的線上券和線下券可分別領取,即每個月可通過支付寶與微信兩個平臺領取到住宿券和遊覽券各兩張,以及銀聯雲閃付平臺的線上券與線下券共四張。

Q11:若周五搶到消費券,周六或周日為下月1日的話,是否還可以再次領取同一類的消費券?

A:不可以,如遇周六或周日正好為新的自然月的起始日,則仍視為在上一個自然月的周期內,合併計算於上月領取額度。例如,消費者在2025年10月31日(周五)通過某一平臺領取到了住宿券或遊覽券,那11月1日(周六)和11月2日(周日)無法在同一平臺領取相同類型的消費券。

Q12:消費券是否可以跨平臺支付使用?

A:在每個平臺領取到的消費券不能跨平臺支付使用。例如,在支付寶領取的消費券只能通過支付寶付賬結算,不能通過微信、銀聯雲閃付付賬結算。

Q13:每個平臺參與活動的商户是否相同?

A:不一定相同,請以各平臺實際公佈的商户名單爲準。

Q14:參與活動的商户在預訂平臺上是否有明確標識?

A:消費者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識別預訂平臺上參與活動的商户:一是通過平臺對參與活動商户設置的活動標籤;二是通過點擊進入活動專題頁面,查詢參與活動的商户名單。

Q15:消費券覈銷時沒有成功,可能是什麼原因?

A:可能有這樣幾個原因:一是商户未報名參加消費券活動,不在參與活動的名單中,或商户已申請退出活動。二是消費券狀態問題,如消費券已被使用或已過期失效。三是訂單不符合規則,如訂單金額未達到券面滿減門檻,訂單包含不可用商品,預訂的離店/出行日期超出最迟期限等。四是參與活動的商户均不接受遠程視頻覈銷、二維碼截圖截屏覈銷等違反活動規則的情形。

Q16:使用旅遊消費券抵扣支付的訂單,是否可以開具發票?

A:使用旅遊消費券進行抵扣支付的訂單,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按規開具發票,其中發票的金額為該筆訂單中用户自行支付的部分,消費券對應的金額不計入發票金額。

Q17:若同時持有前后兩月的同一品類的消費券,能否疊加使用?

A:一筆訂單在支付時只能使用一張消費券。在同一個發券平臺,若消費者同時持有前后兩月的同一品類的旅遊消費券(如在9月5日領到了住宿券,同時8月30日領到的住宿券還在有效期內且未使用),則在訂單達到滿減條件時,消費者可自由選擇使用其中一張消費券。

資料:市文化旅遊局

編輯:德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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