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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積電28nm也傳竊密:獲刑1年、緩刑3年

2025-08-09 23:23

臺積電 15A 廠竊密案:新加坡籍副理獲刑 1 年

2025 年 8 月,臺積電 15A 廠曝出員工竊密案,曾任該廠先進製程整合部副理的新加坡籍雷姓男子因離職前竊取機密資料被判刑。

2013 年 9 月起,雷男負責客户 28 納米制程高效能產品整合工作。2016 年 8 月離職前,他利用下班時間 3 次複印公司 「Security C」 級機密資料共 50 頁,包括保護層測試資料 6 頁、指標資料 42 頁及製程資料 2 頁。離職后不到一個月,他便加入與臺積電有競爭關係的中芯國際子公司中芯北方,擔任生產技術工程中心總監。

法院審理時,雷男坦承複印資料的行為,但否認預謀向中國轉移技術,辯稱複印資料是為臺積電內部升職做準備,且新職不涉及製程研發。法官認定其複印的資料屬高價值營業祕密,影響臺積電競爭力,依 「逾越授權範圍重製營業祕密罪」 判有期徒刑 1 年。

因雷男無犯罪前科、有反省意願,法院宣告緩刑 3 年,並處向公庫支付 50 萬元。對於檢方指控的 「意圖在大陸使用機密」 罪名,因雙方無競業禁止約定,且檢方未證實其參與中芯製程技術,最終以罪證不足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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