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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33
(來源:吳説)
作者|BlockSec
最近關於香港穩定幣監管的討論愈發熱烈。 網絡上出現了不少解讀,認為 「穩定幣持有者都需要實名認證(KYC)」,這引發了廣泛爭議:
「鏈上轉賬都要 KYC,還怎麼去中心化?」
「監管是不是太保守,不利於金融創新?」
這些聲音不無道理,但是否真的準確反映了香港金管局(HKMA)的監管意圖?我們深入研讀了兩份關鍵文件——《穩定幣發行人監督指引》和《反洗錢與反恐融資指引》后,得出了一個更具技術細節和法律邊界的答案:
???? 不是所有持幣人都要 KYC,前提是發行商能證明其風控機制足夠有效。
本文將從客户 vs 非客户、Primary vs Secondary Market 的劃分出發,梳理穩定幣 KYC 的適用邏輯,闡明監管的真正底線,並提供對項目方和合規團隊都適用的判斷框架。
誰是客户,誰不是客户?
首先我們要明確:在 HKMA 的監管框架中,「穩定幣持有者」 並不等同於 「穩定幣發行商的客户」。
根據《反洗錢與反恐融資指引》第 4 章的定義,只有當用户直接向發行商請求發行或贖回穩定幣,或者建立了業務關係時,纔會被視為 「客户」(customer stablecoin holder),這部分人需要嚴格執行 KYC/KYB 流程。
而在鏈上接收、轉賬、交易穩定幣,但從未直接與發行商交互的用户(例如通過 DEX 買入或錢包之間轉賬獲得穩定幣的用户),則被歸類為 「非客户穩定幣持有人」(non-customer stablecoin holders),原則上不需要 KYC。
如下圖所示,只有在 Primary Market 中的機構用户才被視為客户(customer),而 Secondary Market 中的參與方並不是 HKMA 監管框架中定義的客户。
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他們就完全脱離了監管視野。指引第 5 章明確指出:發行商對所有流通中的穩定幣都負有持續監控的義務,包括客户和非客户所持有的部分。
KYC 不是唯一方式,但它是監管底線
許多引發誤解的解讀,往往忽略了 HKMA 設置的一個重要前提:
???? 「非客户穩定幣持有人可以不做 KYC,但前提是發行人必須建立起有效的鏈上風控機制,並能向監管機構證明其足以防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
換句話説,KYC 不是唯一的手段,但它是最后的底線。
如果發行人採用了諸如區塊鏈分析工具、地址黑名單、交易風險評分、錢包畫像與凍結機制 (5.10) 等方式來監控幣的流向和用途,並且能夠讓 HKMA「滿意」(to the HKMA’s satisfaction - 5.11),那麼這些技術性風控措施可以作為替代,不必強制對所有持幣人逐一 KYC。
但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或者這些措施在實際中被證明不足以防範風險,那監管預期就會自動回退到最保守選項——對所有持幣人執行身份識別,不論其是否為客户。這里需要注意,即使需要對持幣人做 KYC,穩定幣發行商可以將進行 KYC 的流程交給 VASP 和可信第三方進行。
對於發行商,是一道 「二選一」 的選擇題
對穩定幣發行商來説,這其實是一個 「二選一」 的合規抉擇:
• 要麼建立一整套覆蓋全鏈的風險監控系統,包括實時地址畫像、可疑交易識別、黑名單攔截、凍結機制與 STR 報送流程;
• 要麼接受一個更直接但代價高昂的方案:對所有持幣人做 KYC,哪怕他們只是在鏈上收到了一筆穩定幣。
從監管角度看,這種設計其實並不保守,而是將技術能力與監管義務掛鉤:你可以不實名每一位用户,但你必須有本事控制風險。否則,就得回到最原始的辦法——做 KYC。
這也是本文希望釐清的重點:
「穩定幣持有人是否需要 KYC」:不是一個可以一刀切的問題,而是取決於發行商的風控能力是否值得信任。
結語:監管明確了,技術該交卷了
穩定幣的監管不是在封鎖技術,而是在設立一條清晰的紅線:
你可以選擇技術方案去替代實名,但你不能迴避風險控制的責任。
對發行商來説,最關鍵的問題不是 「要不要做 KYC」,而是——有沒有能力讓 HKMA 相信你可以不做。
在 「同樣活動、同樣風險、同樣監管」 的原則下,穩定幣作為一種準支付工具,正走向與傳統金融相同的合規要求。對 Web3 項目而言,這不是終點,而是新的起點:監管明確了,技術該交卷了。
最后給出一個速覽表,方便對監管要求進行快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