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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首戰輸了!

2025-08-04 11:30

(來源:金融乾貨精選)

2025年8月1日下午,娃哈哈遺產爭奪戰有最新進展——宗馥莉首戰輸了。「宗馥莉首戰輸了」也衝上熱搜第二。

此前,宗慶后的3名私生子女向香港高等法院入稟,要求宗馥莉披露一個匯豐銀行賬户內資產去向,並申請禁制宗馥莉處理該賬户內任何資產。

8月1日下午4點,香港高等法院宣佈了對該案的決定,由雙方律所派代表前來領取簽收。

以下是判決書的主要內容:

1. 宗馥莉暫不得挪用香港匯豐賬户資產。

高等法院頒發非正審禁制令,裁定宗馥莉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有結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則不得從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香港匯豐銀行賬户提款或轉賬任何資產。另亦需披露該匯豐賬户的最新余額、資產去向及收支完整賬目。若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户口內的資產轉至第三方的,被告亦需交代相資料。

三名原告為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Jieli Zong)和宗繼盛(Jerry Jisheng Zong)被告為宗馥莉(Kelly Fuli Zong),她是宗慶后與原配的唯一女兒、現任娃哈哈董事長;次被告是建浩創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暫委法官林展程在判詞指出,宗馥莉是娃哈哈創辦人宗慶后及與施幼珍所生的獨生女,現為娃哈哈集團主席3名原告宗繼昌、宗婕莉和宗繼盛則是宗慶后及娃哈哈前高層杜建英所生的子女。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則是根據英屬維爾京羣島(BVI)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宗慶后生前為此公司的唯一董事,宗慶后死后由宗馥莉接任。截至2024年5月31日,此公司在香港匯豐銀行賬户持有17.99億美元(摺合141億港元),主要包括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資產,以及部分現金和定期存款。

2. 判決書顯示,宗慶后與宗馥莉曾簽訂一份委託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宗慶后委託宗馥莉設立三個境外信託(「信託A」「信託B」「信託C」,合稱為宗氏境外家族信託),信託A以宗繼昌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信託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信託C以宗繼盛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該宗氏家族信託受益人僅包括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及其子女,信託利益為他們的婚前個人財產,受益人不包括該等人士的配偶。該信託總金額為21億美元。

上述信託為不動本信託,即信託資產繼續在HSBC Hongkong進行固定收益投資,只就利息收益進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張動用信託財產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3. 宗慶后的私生子宗繼昌提交了一份無日期的手寫文件,聲稱是宗慶后於2024年1月下旬親筆書寫給郭虹,宗慶后指示郭虹「準備去香港為三個人辦理信託,在匯豐辦,每人七億美金」,當中寫明「我的信託就是拿利息,要求匯豐銀行給予較優惠的利息,我們長期不動,僅能收取利息使用」、「按香港法律要求,簽訂信託合同,並請香港公證處公證」、「受益人僅是其本人與子孫,與配偶沒有關係,系婚前財產」、「匯豐賬目美元尚不夠,請把人民幣換成美元」、「先辦理繼昌/婕莉的,若美元募足了,請繼盛請假回來辦理好」。

4. 110萬美元的去向。

法官要求被告(宗馥莉)不得處置、處理或減少賬户上的資產價值,該賬户以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名義開立。

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銀行對賬單顯示,已從該匯豐銀行賬户轉出108.51萬美元。

對於這筆110萬美元的轉出,宗馥莉方面辯稱,涉案信託賬户資金是公司海外拓展儲備金,這筆美元的轉賬是用於支付越南工廠設備尾款,並提供了合同及發票佐證。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和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媒體7月中旬從香港高等法院獲得了娃哈哈集團現任董事長、宗慶后之女宗馥莉與三位號稱「同父異母兄弟姐妹」的信託糾紛案起訴書複印件。

這份22頁的起訴書材料顯示,三位原告分別為Jacky Zong(宗繼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繼盛),兩個被告為Kelly Fuli Zong(宗馥莉)(第一被告)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第二被告,一家在英屬維京羣島註冊的公司)

起訴書透露,原告宗繼昌等三人早在2024年12月3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originating summons(原訴傳票),並已於2025年1月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內庭(非公開審理)這一案件。

該文書顯示,2024年12月,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三人向香港高院申請針對宗馥莉的臨時禁令,以阻止她處置、處理或減少在匯豐銀行以建昊企業有限公司名義開立賬户的資產價值。法院在審閲原訴傳票(注:originating summons,香港民事訴訟的一種啟動方式)、原告方及律師確認書、原告承諾書等證據資料后,向兩名被告發出了臨時禁止令。

該法律文件主要透露了兩大信息:

1、在聽取了申請后,法官要求被告不得處置、處理或減少某個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HSBC)賬户上的資產價值,該賬户以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名義開立。

2、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銀行對賬單顯示,已從該匯豐銀行賬户轉出108.51萬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該法律文件並無提及「信託」一詞。

據媒體報道,三名原告被他們的律師確認爲是宗馥莉的「同父異母兄弟姐妹」。原告律師稱,三名原告還在杭州一家法院提起訴訟,以爭取獲得他們聲稱的已故父親承諾給他們的信託權益,各價值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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