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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07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平陸運河貴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企事業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5年貴港市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項目分工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5年貴港市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項目分工方案
2025年貴港市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項目是本年度貴港市人民政府統籌推進的重點工作,包括社保惠民、就業惠民、健康惠民、科教惠民、安居惠民、農補惠民、生態惠民、文體惠民、鞏固脱貧惠民、交通惠民、市政基礎設施惠民等11大類項目共32個子項目,計劃籌措項目資金847451.8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599801.27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64890.48萬元,市縣籌措55760.09萬元,企業自籌27000萬元。為紮實推進2025年貴港市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項目的實施,制定本方案。各牽頭和配合單位要高度重視、各負其責,按規定的目標任務和實施時間如期完成。
一、社保惠民項目
籌措資金254812.18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70869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61900萬元,市縣籌措22043.18萬元。
(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項目。
籌措資金133544.9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89373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31336萬元,市縣籌措12835.94萬元。按規定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人員繳費給予補貼;為繳費困難羣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用;為符合條件的60周歲以上參保人員發放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金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項目;指導和協調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和待遇核發等工作,確保養老保險待遇及時足額發放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二)困難羣眾救助項目。
籌措資金119412.2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80675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29530萬元,市縣籌措9207.24萬元。按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人員、流浪乞討人員、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羣體發放生活救助金。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困難羣眾救助項目;指導和協調縣(市、區)民政部門做好城鄉困難羣眾資格審覈,按時發放生活救助金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三)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
籌措資金185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821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034萬元。按規定為不少於982名有康復救助需求且符合條件的0—17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提供康復救助。
牽頭單位:市殘聯。
職責:負責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二、就業惠民項目
籌措資金2373.8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923.8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450萬元。
(四)公益性崗位補貼項目。
籌措資金1435萬元,全部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支持開發公益性崗位不低於700個,安置殘疾人員、大齡失業人員、低保家庭成員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職責:負責公益性崗位補貼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五)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項目。
籌措資金238.8萬元,全部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對畢業學年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支持人數不低於1500人,促進高校畢業生等求職創業。
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職責:負責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六)醫療護理員培訓和規範管理項目。
籌措資金450萬元,全部為自治區財政補助資金。指導貴港市婦幼保健院等11家醫院開展好醫療護理員培訓和規範管理工作,加強項目的督促檢查,抓好項目實施等。
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衞生健康委。
職責:指導和協調開展醫療護理員培訓和規範管理工作,加強項目的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七)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社保補貼項目。
籌措資金250萬元,全部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支持小微企業吸納就業人員不低於400人,促進高校畢業生等就業重點羣體就業。
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職責:負責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社保補貼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三、健康惠民項目
籌措資金326738.98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57635.44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40384.27萬元,市縣籌措28719.27萬元。
(八)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項目。
籌措資金284373.22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23139.09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36072.23萬元,市縣籌措25161.9萬元。按規定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給予財政補助。
牽頭單位:市醫保局。
職責: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縣(市、區)有關部門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參保繳費的報賬管理工作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九)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
籌措資金42365.76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4496.35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4312.04萬元,市縣籌措3557.37萬元。支持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推動高血壓和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0—6歲兒童、老年人、孕產婦等重點人羣規範健康管理率達到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年度目標要求。
牽頭單位:市衞生健康委。
職責:負責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指導和督促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向符合條件人員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四、科教惠民項目
籌措資金135757.77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93408.94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37444.57萬元,市縣籌措4904.27萬元。
(十)擴大學前教育資源項目。
籌措資金9842.81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8262.81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580萬元。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含購置設備),截至2025年12月底,土建項目開工率達到80%。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根據自治區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十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項目。
籌措資金46220.46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6976.57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6470.63萬元,市縣籌措2773.27萬元。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校就餐學生每人每天補助5元,五個縣(市、區)按要求完成2025年度營養改善計劃。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根據自治區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十二)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
籌措資金4003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9555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0475萬元。新建、改擴建一批義務教育學校(含購置設備),截至2025年12月底,土建項目開工率達到80%。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根據自治區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十三)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項目。
籌措資金1020萬元,全部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重點加強貴港市職業教育中心、桂平市第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平南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三個公辦中職學校的基礎能力建設。截至2025年12月底,土建項目開工率達到100%。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根據自治區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開展中期檢查和組織項目驗收,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桂平市人民政府、平南縣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十四)加強普通高中基礎能力建設項目。
籌措資金1068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393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8296萬元。新建、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學校,截至2025年12月底,土建項目開工率達到80%。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根據自治區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開展中期檢查和組織項目驗收,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十五)學生資助項目。
籌措資金27955.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5201.56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0622.94萬元,市縣籌措2131萬元。
1.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項目。
籌措資金22258.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1180.56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9388.94萬元,市縣籌措1689萬元。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按時完成資助項目的任務,應助盡助。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根據自治區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2.普通高中免學費項目。
籌措資金667萬元,全部為自治區財政資金。對約0.63萬名就讀於普通高中的庫區移民子女給予免學費補助。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根據自治區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3.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項目。
籌措資金503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021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567萬元,市縣籌措442萬元。按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規定,為約2萬名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免除學費。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根據自治區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五、安居惠民項目
籌措資金4718.11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191.11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527萬元。
(十六)保障性住房項目。
籌措資金1187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660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527萬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1488套。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職責:負責組織保障性住房工作,分解落實任務,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縣(市、區)開展相關工作;擬定相關政策。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平陸運河貴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十七)老舊小區改造項目。
籌措資金3531.11萬元,全部為中央財政資金。預計年內開工改造53個老舊小區。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職責:負責組織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分解落實任務,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縣(市、區)開展相關工作;擬定相關政策。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桂平市人民政府、平南縣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項目計劃和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六、農補惠民工程
籌措資金38692.7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6803.29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889.46萬元。
(十八)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耕地地力保護項目。
籌措資金30674萬元,全部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照各縣(市、區)實際覈定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和測算的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農户和國有農場職工承包耕地給予補貼,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工作。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各縣(市、區)開展相關工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十九)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項目。
籌措資金1263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953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310萬元。到2025年年底,全市使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1200萬元,拉動社會投資2859萬元。
牽頭單位:市農機中心。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包括編制實施方案,制定補貼農機具目錄和組織開展購機申請、審覈、登記、公示等工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二十)糖料蔗良種推廣補貼項目。
籌措資金6755.7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5176.29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579.46萬元。推廣糖料蔗脱毒種苗5.4萬畝,健康種苗12.59萬畝,共計17.99萬畝(以實際丈量覈實面積爲準)。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職責: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執行自治區下達的實施方案,加強項目督導和檢查。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七、生態惠民項目
籌措資金10281.48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6356.45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3925.03萬元。
(二十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項目。
籌措資金741.48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31.45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310.03萬元。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項目,增加林農收入,提高管護積極性,使公益林得到有效保護,森林生態服務功能持續增強。
牽頭單位:市林業局。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級及以上公益林補償工作,及時制定下達補償計劃,年內完成自治區級及以上公益林補償工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二十二)污染防治項目。
籌措資金200萬元,全部為自治區財政資金。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籌措資金200萬元,支持平南縣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進一步提升農村人居環境。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平南縣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二十三)水土保持項目。
籌措資金915萬元,全部為自治區財政補助資金。支持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5平方公里。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職責:負責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劃,組織協調並指導水土保持項目實施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港北區人民政府、港南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二十四)中小河流治理項目。
籌措資金842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925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2500萬元。完成10公里中小河流堤岸治理。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職責:負責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劃,組織協調並指導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港北區人民政府、港南區人民政府、覃塘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八、文體惠民項目
籌措資金1118.1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865.24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59.54萬元,市縣籌措93.38萬元。
(二十五)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場所免費開放項目。
籌措資金880.1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693.4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93.38萬元,市縣籌措93.38萬元。
1.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免費開放項目。
籌措資金616.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82.4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67萬元,市縣籌措67萬元。加強對全市所有公共圖書館、文化(羣眾藝術)館、鄉鎮綜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場所的免費開放、經費開支、活動開展等情況進行督查,促進常態化工作持續開展。
牽頭單位:市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
職責:負責指導、檢查各縣(市、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鄉鎮綜合文化站免費開放工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圖書館、市羣眾藝術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活動開展工作等。
2.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項目。
籌措資金263.7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11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26.38萬元,市縣籌措26.38萬元。實施貴港市博物館、桂平市博物館和桂平市金田起義博物館、平南縣博物館的免費開放工作。
牽頭單位:市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
職責:負責指導、檢查全市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工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博物館,桂平市人民政府、平南縣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活動開展工作等。
(二十六)全民健身工程項目。
籌措資金10萬元,全部為自治區財政補助資金。建設一批體育設施,計劃在全市範圍內籌建4條健身路徑。
牽頭單位:市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建設,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二十七)農家書屋項目。
籌措資金228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71.84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56.16萬元。為全市1140個農家書屋補充更新出版物,每個書屋不少於60種。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推進,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黨委宣傳部。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九、鞏固脱貧惠民項目
籌措資金6101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6689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7326萬元,企業自籌資金27000萬元。
(二十八)支持欠發達地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籌措資金32018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5484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6534萬元。支持欠發達地區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完成2025年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任務。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職責:負責編制全市支持欠發達地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劃,指導各縣(市、區)組織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二十九)農村供水工程及維修養護項目。
籌措資金1997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205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792萬元。港南區瓦塘木格湛江橋圩片區連片集中供水工程年底完成自治區補助500萬元投資。實施農村供水工程及維修養護項目215處,覆蓋服務人口59萬人。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職責:負責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劃,組織協調並指導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及維修養護工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三十)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項目。
籌措資金27000萬元,全部為企業自籌資金。聚焦推動農村電網基礎設施提檔升級,持續優化農村電網,補齊局部農村電網發展短板。投產110千伏橋頭站增容改造工程等8個35千伏及以上項目,新建、改造850個配變台區。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貴港供電局。
職責: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劃,指導並組織協調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項目建設。
配合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抓好項目跟蹤管理,積極配合推進項目建設,做好用地等相關要素保障。
十、交通惠民項目
籌措資金884.62萬元,全部為自治區財政補助資金。
(三十一)普通公路(含農村公路)養護項目。
普通公路日常養護項目。籌措資金884.62萬元,全部為自治區財政補助資金,支持普通公路日常養護農村公路優良路率達57%,中等路以上比例達90%。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職責:提出市級層面補助港北區、港南區、覃塘區日常養護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常態化日常養護工作,做好市級補助資金項目績效自評工作,加強對各縣(市、區)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工作督促檢查。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抓好項目實施等。
十一、市政基礎設施惠民項目
(三十二)貴港市城區排水管網建設改造工程。
籌措資金11059萬元,全部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實施城區排水管網建設工程,項目通過對城區道路排水管網進行錯混接改造,旨在解決城市排水問題、消除內澇,提升城區品位並完善城市功能,從而改善人居環境,2025年預計建設改造排水管網3公里。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項目計劃,根據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抓好項目實施等。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職責: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以上為民辦實事工程項目的實施時間為2025年1—12月,任務完成時間為2025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