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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因仿冒《原神》被判賠米哈遊100萬元:一場虛假宣傳引發的知識產權保衞戰

2025-08-01 16:39

  今日,備受關注的米哈遊訴拼多多不正當競爭案終審落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拼多多(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中國知識產權報》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米哈遊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共計100萬元。這場歷時近兩年的糾紛,因拼多多以虛假宣傳誘導用户、攀附《原神》IP影響力而引發,終以法律對原創者的有力保護畫下句號。

  事件始末:從「1元搶原石」到千萬級流量爭奪戰

  2024年初,米哈遊在日常監測中發現,多個短視頻平臺出現大量以《原神》遊戲角色、場景為素材的推廣內容,宣稱「1元搶購一萬原石」(《原神》遊戲內虛擬貨幣),並附帶拼多多App下載鏈接。玩家點擊鏈接后,僅能抽取拼多多平臺的「娛樂補貼金」,但無法獲得遊戲道具。經調查,拼多多通過招募短視頻博主,要求其使用《原神》標識及固定話術為App引流,相關視頻播放量累計超千萬次。

  米哈遊迅速採取法律行動,指控拼多多的行為構成仿冒混淆與虛假宣傳。拼多多雖辯稱活動僅為「營銷創意」,但法院查明其明知無法提供原石,仍利用《原神》知名度誘導用户下載App,並持續侵權行為以獲取商業利益。

  判決關鍵:從法律邊界到行業警示

  一審法院認定拼多多的虛假宣傳成立,判賠35萬元,但雙方均提起上訴。浙江省高院二審進一步釐清爭議焦點:

  仿冒混淆認定:《原神》角色、名稱及相關標識構成「有一定影響力的標識」,拼多多的整體使用行為具有主觀攀附故意,導致公眾誤認雙方存在合作;

  虛假宣傳定性:「1元搶原石」宣傳與實際服務不符,直接損害消費者權益與米哈遊商譽;

  惡意侵權加重賠償:法院強調,拼多多在收到律師函后仍持續侵權,最終將賠償額升至100萬元。

  判決書特別指出,此類行為不僅擾亂市場秩序,更可能引發用户對正版遊戲的負面聯想,破壞行業創新生態。

  行業迴響:知識產權保護的里程碑意義

  此次判決被視作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典型案例:

  企業警示:明確「蹭熱度」營銷的法律風險,劃定借用他人IP引流的邊界;

  用户權益:遏制虛假宣傳對消費者的誤導,強化平臺主體責任;

  創新激勵:為原創內容提供司法保障,維護公平競爭環境。

  米哈遊法務部在聲明中表示:「本案的勝訴不僅是企業維權的勝利,更是對玩家信任的守護。」其近年來已發起多起知識產權訴訟,構建從遊戲內容到周邊產品的維權矩陣。

  結語

  拼多多的百萬賠償,不僅是對一次侵權行為的懲戒,更是對行業生態的一次校準。當流量爭奪日益激烈,如何在創新與底線間找到平衡,將成為所有參與者的必修課。正如判決書所言:「商業競爭的自由,應以不踐踏他人成果為前提。」

  注:本文結合AI

責任編輯:AI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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