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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龍擬接掌海爾消金總經理:高息貸與「砍頭息」頑疾待破局

2025-07-31 17:34

近日,據國內媒體報道,河南中原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周文龍擬出任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下稱「海爾消金」)總經理一職。

這一消息意味着,這家歷經十載發展的消費金融機構,其空缺長達一年半的總經理崗位終於有望迎來新掌舵者。

總經理職位空缺一年半

作為我國首批試點的消費金融公司之一,海爾消金的誕生與行業政策東風、市場機遇及產業佈局深度綁定。

2014年12月26日,公司由海爾集團作為主發起人正式成立,不僅是我國首家由產業發起設立的產融結合消費金融公司,也是山東省唯一持牌消費金融機構。

股權結構方面,海爾消金成立初期註冊資本為5億元,股東包括持股30%的海爾集團、持股19%的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持股25%的北京紅星美凱龍國際家俱建材廣場有限公司、持股16%的浙江逸榮投資有限公司及持股10%的北京天同賽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此后公司雖歷經多次增資,但股東構成及持股比例直至2024年纔出現調整:當年,海爾集團受讓海爾財務公司19%股權,持股比例升至49%,海爾財務公司則退出股東行列。目前,其股東結構為海爾集團(49%)、紅星美凱龍(25%)、逸榮投資(16%)、天同賽伯(10%)。

成立至今,海爾消金的管理層頻繁變動,已歷經三任董事長:2014年至2016年由海爾集團總裁周雲傑擔任,2016年至2020年由海爾集團執行副總裁譚麗霞接任,2020年起由原副董事長李佔國接任,后者同時兼任海爾財務公司董事。

相較於董事長崗位,總經理的變動更為密集。首任總經理李健於2014年上任,負責初期業務搭建,任期至2016年;隨后由原副總經理黃應華升任,任職至2023年,但其因違規於當年被取消任職資格;2023年2月,原哈銀消金副總裁張西銘獲批接任,卻在2024年1月因個人原因離職,任期不足一年。此后,總經理職責由董事長李佔國代為履行,直至2025年4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分局覈准韓祥永擔任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值得一提的是,韓祥永自海爾消金成立起便擔任副總經理,主要負責法務合規等工作。

此外,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管崗位同樣變動頻繁:2020年3月,微貸網聯合創始人葉巍獲批擔任副總經理,同年9月離職;2021年12月,黃鵬接任副總經理分管產品與風控,2022年離職;2025年1月,陳偉獲批副總經理負責業務拓展;2024年2月,李金洪獲批擔任風險總監。管理層的持續變動,為公司發展埋下了不確定性伏筆。

業績增速放緩

管理層的不穩定,在一定程度上折射於公司近年的經營業績中。《財中社》發現,海爾消金近三年業績雖保持增長,但動能持續趨緩,擴張步伐明顯減速。

營收端,2024年公司營收達31.7億元,較2022年的17.1億元增長超八成,但同比增速從2022年的57.4%逐年回落至2023年的45.6%、2024年的27.3%,三年間增速下滑超30個百分點。淨利潤同步增長,2024年增至4.5億元,但其同比增速同樣連續放緩——2022年為39.5%,2023年降至32.9%,2024年進一步跌至22.1%,增長后勁不足的特徵顯著。

風險層面,資產質量承壓跡象凸顯:信用減值損失從2022年的10.3億元攀升至2024年的16.3億元,三年累計增長58.3%,反映出公司在風險管控上的壓力持續加大。資產規模方面,2024年雖達到293.5億元,較2022年增長超38%,但同比增速從35.6%逐步降至11.7%,擴張節奏明顯收縮。

高息貸問題頻現

在業績增速放緩的同時,海爾消金在貸款業務拓展中還暴露出諸多違規操作,尤以高息放貸問題最為突出,多次因此與債務人對簿公堂。

「砍頭息」是其典型違規行為之一。2025年5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就海爾消金與馮春華的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作出判決,明確認定其存在「變相砍頭息」行為。所謂「砍頭息」,是指貸款人在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時,預先從約定本金中扣除利息、手續費等費用,導致借款人實際收到的金額少於合同約定本金,卻仍需按原本金償還本息的違規行為,此舉會變相抬高借款人實際融資成本,損害其合法權益。

該案中,2023年3月2日,馮春華因醫療美容需求與海爾消金簽訂《個人借款合同》,約定借款30000元,期限24期,年利率23.99%,款項通過受託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給廣西美人制造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合同特別約定,若商家需向海爾消金支付費用,海爾消金有權從貸款本金中直接扣減,而馮春華仍需按30000元本金還款。合同簽訂當日,海爾消金實際僅向醫美機構轉賬28500元,即從30000元本金中扣減了1500元。

法院審理指出,這種以扣減商家費用為由減少實際放款金額,卻要求借款人按原約定本金履行還款義務的行為,導致借款人實際使用的貸款金額減少,屬於典型的「變相砍頭息」。最終,法院認定案涉貸款本金應為實際支付的28500元,而非合同約定的30000元,並據此調整了馮春華的未償本金數額,判決其償還剩余本金13715.54元及相應逾期利息,同時駁回了海爾消金基於原約定本金提出的其他訴求。

此外,多份2025年新披露的裁判文書顯示,海爾消金在多筆借款及相關擔保合同中存在高息約定,部分條款折算年化利率遠超法定標準,相關訴求在訴訟中均被法院依法調整。

例如,2019年11月,黎某向海爾消金借款3369元,其與擔保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約定,若逾期支付代償款項,需按代償本金支付5%的滯納金,同時按每日0.1%支付違約金。其中,每日0.1%的違約金折算年化利率達36.5%,疊加滯納金后綜合成本顯著超過政策規定,后債權受讓方主動將利息調整為年利率13.8%,獲法院支持。

2022年12月,徐某亮向海爾消金借款10000元,借款合同約定年利率24%,逾期后由擔保公司代償,債權轉讓后受讓方曾主張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市場報價利率(LPR)4倍計息,法院最終判定自代償完畢之日起按年利率3.45%(2023年8月的1年期LPR)計算利息損失。

2020年7月,黃某某向海爾消金借款17000元,合同約定貸款期內年利率36%,逾期罰息為約定利率上浮50%即54%。債權轉讓后受讓方主張按年利率13.8%計息,法院審理后判定按同期1年期LPR計算利息。上述案件中,法院均對超出合理範圍的利息主張進行了調整,間接反映出海爾消金通過設定高額基礎利率、疊加逾期違約金等方式抬高融資成本的問題,其相關條款在司法程序中未獲完全支持。

合規問題爆發

高息問題之外,海爾消金的合規風險也正逐步爆發,引來監管部門的處罰。

7月25日,青島金融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海爾消金與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合計被罰245萬元,10余位責任人因機構經營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風險管控等多環節存在漏洞,同步受到警告、罰款、取消任職資格等監管措施。

具體來看,海爾消金的違法違規行為涵蓋三大類:一是營銷宣傳誇大誤導、催收行為不當、貸后管理不盡職,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還通過「質價不符的收費項目」調節收益分配,侵犯消費者知情權;二是人為調整貸款五級分類,涉嫌資產質量數據造假;三是違規辦理同業業務。

針對上述問題,監管部門對海爾消金合計罰款205萬元,其中第一類行為罰款105萬元,第二類行為罰款50萬元,第三類行為罰款50萬元。

在個人責任層面,消費生態鏈羣高級經理高翔、貸后管理部高級經理胡雨森因營銷與貸后違規被警告;董事兼總經理黃應華「一責兩罰」——因資產分類造假被警告並罰款20萬元,又因同業違規被取消任職資格2年;財務部負責人郭濤同樣「雙罰」,兩類違規均遭警告,且因同業違規加罰10萬元;風險管理部總經理郭鎮德、信息技術部總監吳文輝,則因資產分類造假被警告。詳見《財中社》此前的文章:《涉嫌資產質量數據造假,海爾消金被罰205萬》。

對此,海爾消金表示,該處罰主要針對2021年以前的檢查內容;公司已高度重視並接受處罰,且已完成整改,后續將嚴格落實監管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7月4日,海爾消金就因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處以25萬元罰款。

從管理層變動到合規問題頻發,海爾消金正站在發展的關鍵節點。周文龍若順利接任總經理,能否帶領公司扭轉局面,重塑市場信心,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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