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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7:28
「王女士,您好!您的車險到續保期了哦,今天幫您申請了超低折扣報價……」
「您好比亞迪車主,泰康車險給您推薦……」
「您好,我是Picc車險……」
臨近車險續保期,不少車主都遭遇過類似的電話「問候」或微信好友添加申請。尤其是新購車輛接近一周年,即將迎來首次車險續保的車主,更是保險推銷員們「信息轟炸」的重要目標。
車險營銷背后隱藏着怎樣的信息泄露鏈條?保險推銷員們又是如何精準掌握到車主的個人信息?個人信息泄露侵權責任如何舉證?近日,羊城晚報記者結合自身經歷展開調查。
保險推銷員頻繁催繳:精準列舉所購車險具體險種與保額
去年8月,記者在比亞迪汽車海洋網廣州某服務店新買了一輛比亞迪宋Plus,並在該店辦理了按揭貸款和車輛保險,當時銷售人員提供了比亞迪保險和中國人保兩家報價,經比較后記者選擇了人保車險的一年期車險項目。
隨着今年車險「續保期」的臨近,各類保險推銷電話、微信好友添加申請接踵而至。最早的「信息轟炸」可以追溯至今年6月初,7月下旬的一周時間內記者收到7個微信好友添加申請,陌生來電更是不計其數。
一些保險推銷人員不僅能準確報出記者的姓名、電話、車輛型號,還清楚掌握着車輛去年的投保信息、投保險種,甚至連車輛的車架號等信息都一清二楚。
車險臨期,推銷員們的微信好友添加申請不斷
以最新接到的電話推銷為例:對方自稱平安車險的客户經理(以下稱「推銷員P」),開場即報出記者的車輛型號,知道去年投保的保險公司名稱,還詳細列舉了去年投保的具體險種、保額,並聲稱可以根據去年的投保情況給記者出一個相對優惠的方案,「可以跟去年買的一樣」。
售后否認外泄信息:網絡發達,資料都是透明的
7月30日,記者試圖通過比亞迪官方APP的「精誠服務管家」進行投訴,該模塊信息顯示為「售后門店在線服務」。點進去是一個名為「日常諮詢-廣州某服務店」的線上溝通羣,羣里除記者外還有五名「服務人員」。
當記者在羣里表達疑似發生個人信息泄露的質疑后,先是一名服務顧問回覆「店端這邊不存在泄露您的信息」。
當記者再次質疑為何別的保險公司推銷員會知道自己的車險即將到期時,另一名服務經理答覆:「首先,我們沒有理由也不會泄露任何客户的信息,對我們沒有任何好處;第二,比如您承保的保險公司,都有您的資料,如果車輛出險,也是能獲取到您的資料,車輛安裝ETC或是進出入停車場啥的,都能獲取到資料。」
事實上,自去年8月購車以來,記者購車、辦理貸款及車險均在該服務店辦理,提車、上牌在比亞迪交付中心辦理,一年內也僅在比亞迪汽車海洋網廣州另一4S店做過一次保養,並未在其他渠道登記過車輛保險信息,也未發生過任何保險理賠。
當記者再次在羣里反饋這些情況時,上述服務經理含糊其辭地表示:「日常用車中,都有或多或少的情況下登記過自己的資料,網絡發達,資料都是透明的。」
投保公司迴應:不會主動泄露客户信息
在接聽中國人保財險一位推銷員的電話推銷時,記者記錄下對方提供的工號,並通過人保官方客服確認了對方的身份。客服解釋稱,因記者此前購買過人保車險產品,臨近續保期公司會將相關信息分派給人保的業務員,以聯繫客户續保。客服同時表示,人保不會主動將客户信息泄露給其他保險公司。
不少車主都有車險臨期被電話催繳的經歷。媒體報道也顯示,車主和車輛信息「在市面上流動」已成為不爭的事實。如《法治日報》調查發現,有保險公司銷售員「不愁沒有電話打,公司提供聯繫名單,續保、轉保和新用户的名單都有」;在網絡平臺上搜索「電話銷售如何獲取用戶數據」,也能找到可以提供「保證是獨家資源」的售賣方。
有業內人士坦言,由於車險產業鏈和利益鏈較長,涉及車管所、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4S店、汽修廠等,「很難明確到底是哪個環節導致了信息泄露」。
推銷員承認信息來源:「報過價就會有車的信息」
在與前述平安車險推銷員P的電話溝通中,記者反覆追問對方如何獲取相關信息。推銷員P一會兒否認擁有記者的車輛信息,一會兒又承認擁有。
他説,「我們平安跟比亞迪廠家都是有合作的」,「我們平安跟全國的4S店,比亞迪廠家都是有合作的」,「因為你第一年買車險的時候報過價,根據車架號來報的價,報過價就會有車的信息,你買的是人保」。
然而記者並未授權向平安詢價,也從未收到過對方的報價。
律師解讀:被同種業務多次推銷即構成泄露證據
面對個人信息泄露的質疑,記者購車所在的比亞迪汽車海洋網廣州某服務店服務經理始終未能給出有説服力的反饋,並且聲稱:「如果您一定是認定是我們泄露的,您也可以提供證據或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取證處理,我們再次説明,絕對沒有也不可能泄露客户信息。」
對於車險推銷員精準獲知車輛信息的情況,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曉卓明確表示,被很多車險業務員電話推銷,他們還能準確說出你的投保信息,這足以説明你的投保信息被泄露了,「關於這種問題的舉證責任,我們只需要證明我們投保內容在內的個人信息只向某個單一的信息處理者提供過,而現在這些個人信息卻被很多其他人員獲取,這就完成了我們作為被侵權人的基礎舉證。若對方説沒有泄露,是需要他們舉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六十九條,處理個人信息侵害個人信息權益造成損害,個人信息處理者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侵權責任。
追問:相聲演員調侃的亂象,為何多年不見改觀?
2022年,知名相聲演員孫越在個人微博賬號公開吐槽被車險推銷電話騷擾,直言「誰不給我打電話,我在誰家上保險」。然而三年過去了,車主在車險臨期前被「轟炸」的現象依然存在。
《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財產保險公司電話營銷專用產品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保險公司應從合法渠道獲取電銷客户資料,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其他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保險公司應對本單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個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
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個人隱私數據正如同透明櫥窗里的展品,被無數雙看不見的手肆意翻檢。個人信息保護法已實施多年,但信息買賣的灰色產業鏈仍在暗流湧動,企業推諉、維權艱難更是讓普通人束手無策。
當技術發展的紅利變成隱私泄露的幫兇,當法律法規的利劍難破行業潛規則的堅冰,普通消費者的信息安全,究竟該由誰來守護?
文、圖|記者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