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浙江:擬加大與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對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企業培育板」

2025-07-29 12:00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近日就《浙江省關於科技金融賦能創新浙江建設 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舉措(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其中提到,強化區域性股權市場建設。用好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政策,支持杭州、寧波等地區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加大與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對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企業培育板」,高質量建設「專精特新」專板,積極推薦優質四板企業通過公示審覈和綠色通道機制申報新三板掛牌。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完善股改規範、路演培訓、投融資對接和上市培育孵化等服務功能,助力更多科技型中小企業轉板上市。

原文如下:

浙江省關於科技金融賦能創新浙江建設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舉措

(徵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省委十五屆七次全體會議精神,落實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決策部署,圍繞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改革發展和科技創新、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聚焦「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堅持「投資於物」和「投資於人」相結合,強化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生態支撐,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加快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深化完善全生命周期、全鏈條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有力支撐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以及科技部、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印發的《加快構建科技金融體制 有力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若干政策舉措》文件要求,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發展壯大耐心資本和長期資本

1.強化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擴大省級創投類基金規模,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創高地,堅持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強化企業、金融機構、地方政府等共同參與,到2027年力爭省級創投類基金規模突破200億元。政府投資基金對種子基金、人才基金、天使基金等創投類基金的出資比例可適當提高,基金存續期一般不超過20年。建立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臺、科技型企業孵化器與政府投資基金佈局聯動機制,支持政府投資基金與高能級平臺、科技服務機構等合作設立概念驗證基金、中試基金、孵化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等。

2.擴大創業投資資金來源。持續推進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股權投資試點,推動試點基金組建及項目落地增量擴面,進一步擴大對科技企業的投資力度,到2027年力爭落地基金總規模達400億元。加強省市縣三級聯動,積極爭取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險資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企業風險投資(CVC)、銀行理財子公司、信託公司等在我省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或參股基金。支持商業銀行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財子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信託公司等通過出資或開發相應的長期投資產品等方式,為創業投資提供長期資金支持。

3.拓寬多元化基金退出渠道。鼓勵政府投資基金、國有企業聯合社會資本規範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積極承接全省種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投資退出的項目。探索設立省級併購基金,鼓勵地方、社會資本設立併購基金,加大對科技創新領域的支持力度。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用好上市融資、併購重組、債券發行「綠色通道」機制,助力創投資本有效退出。支持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管理人爭取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實物分配股票,並將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過非交易過户方式向投資者進行分配。

4.優化國有投資基金考覈評價機制。健全國有資本出資、考覈、容錯和退出政策機制,對國資創業投資機構按照整個基金生命周期進行考覈評價。政府部門開展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及基金管理人開展「募投管退」等工作,符合盡職合規要求的要予以免責保障,不以正常投資損失作為啟動責任認定程序或追責的依據。支持高校、科創平臺等科研人員以「作價入股」形式開展合作創新創業,通過「安心屋」實施轉化形成的股權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覈範圍。

二、強化科技信貸支持

5.加大科技信貸投放力度。支持金融機構加大科技信貸供給,根據科技企業不同發展階段,提供創新有效的產品和服務模式,構建多元化接力式科技信貸產品體系,力爭到2027年全省科技貸款余額達4.8萬億元。用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支小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面向高校院所及其孵化企業(項目)、概念驗證中心及中試平臺等各類科創平臺基地、科技人才、科技型企業提供特色化服務,鼓勵地方對符合科技創新再貸款報銷條件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貼息。支持地方對科技企業無還本續貸給予貼息支持。持續加大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爭取力度,對科技型企業貸款增量或余額較高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先給予再貸款支持,優先辦理科技型企業票據再貼現。

6.深化科技金融專屬產品服務。擴大科技型企業首貸覆蓋面,動態建立首貸科技型企業「白名單」,加快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首貸獲得率,到2027年新增首貸户10000户以上。推動「人才貸」「浙科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信貸產品增量擴面,創新開發「概念驗證貸」「中試貸」「孵化貸」等產品,探索開展「貸款+外部直投」「認股權+貸款」等業務。

7.健全科技信貸服務體系。鼓勵設立科技金融特色支行、科技金融事業部,在信貸政策、人才建設、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給予差異化安排,到2027年全省設立科技金融特色機構超250家。圍繞承擔重大科技任務、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和戰略產品等標準建立科技型企業清單,構建常態化共享交互機制,便利金融機構精準有效提供支持。鼓勵銀行單列科技企業的信貸規模,實行「單獨的客户准入、單獨的信貸審批、單獨的風險容忍度、單獨的考覈激勵」服務機制,將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獲得科技獎項、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創新券使用等情況納入授信模型,在授信審批、激勵考覈等方面實行差異化管理。指導銀行機構制定實施科技企業貸款盡職免責清單。

三、發揮資本市場支撐作用

8.支持科技型企業上市併購。加快科技企業掛牌上市,重點支持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務、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圍繞企業上市發展的全鏈條,從梯隊培育、氛圍營造、價值提升、配套服務、專家輔導等進行多維度賦能,到2027年新增科技領域上市企業佔新增上市公司總數達80%以上。建立完善上市后備科技型企業培育庫,每年動態保有上市后備企業超1000家。鼓勵政府投資基金與上市公司、科技領軍企業等合作設立併購基金,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併購支持力度。積極爭取科技企業併購貸款試點,將貸款佔併購交易價款比例提高到80%,貸款期限延長到10年。

9.擴大科技創新債券融資。用好債券市場「科技板」政策,推動金融機構、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機構等三類主體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市場申報發行各類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專項投向科技創新活動。加大債券承銷機構與企業對接力度,加強債券發行培訓輔導,支持科技型企業發行科創票據、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推動全省科技型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規模逐年遞增。鼓勵地方政府完善財政貼息、風險補償、擔保增信等配套支持政策,到2027年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突破1000億元。積極爭取國家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科技創新。

10.強化區域性股權市場建設。用好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政策,支持杭州、寧波等地區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加大與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對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企業培育板」,高質量建設「專精特新」專板,積極推薦優質四板企業通過公示審覈和綠色通道機制申報新三板掛牌。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完善股改規範、路演培訓、投融資對接和上市培育孵化等服務功能,助力更多科技型中小企業轉板上市。

四、健全風險保障分擔機制

11.完善科技保險產品和服務體系。鼓勵保險機構針對科技企業研發、生產、成果轉化等環節和科技人才服務,通過「政府+保險」「共保、再保」等形式,圍繞重大技術攻關、中試、網絡安全等場景,探索科研項目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科技成果「先用后轉」保險、知識產權保險等全鏈條全生命周期保險方案,為創新主體提供風險減量服務,2025年科技保險保障規模爭取超7000億元。支持保險機構通過組建共保體、再保險等形式,開展重大技術攻關、中試、網絡安全等風險分散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企業等創新主體購買科技保險相關產品,給予保費補助支持。

12.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針對不同生命周期科技企業分層分類提供融資擔保產品,按照市場化原則適當提高單户擔保金額,擔保費率最低降至正常收費的6折,到2027年新增科技創新擔保金額超200億元。推動有條件的地區積極設立科創重點領域超額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池機制,專項用於抵補銀行相應領域貸款的超額風險損失。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風險補助資金中,科技創新擔保因素佔比不低於20%。

五、優化科技金融優良生態

13.優化科技創新綜合金融服務。落實落細現有相關政策,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支持科技創新。全面推廣應用「創新積分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創新積分開發科技信貸、融資擔保等專項產品,拓展創新積分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場景。依託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推進「人工智能+科技金融」模式探索,推動「浙里易融」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平臺、浙江科技大腦、浙江科技管理平臺等數據共享、業務協同。支持科技創新大賽與政府投資基金合作,通過「以賽促投」「以賽代評」等形式將獲獎項目推薦給基金管理人進行市場化投資。強化財政、國有資金競爭性存放等公共資源配置對科技金融服務的引導作用。

14.完善人才服務支持體系。建立政府投資基金與各級人才專項資金聯動機制,支持金融機構深化高層次科技人才及團隊金融服務方案。支持地方圍繞股權投資機構租購房、項目落地、人才集聚等方面,強化綜合服務保障。完善科技金融人才培育機制,加快培養科技金融複合型人才。

15.增進跨境投融資便利程度。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政策,引導境外創業投資機構合規開展跨境投資,到2027年,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基金規模突破400億元。支持開展「科匯通」試點,允許境外科研資金直接匯入外資非企業科研機構。推進科技型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16.探索科技金融試點改革機制。發揮杭州、嘉興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先行先試功能,探索建立科技金融「監管沙盒」,在股債聯動、科技貸款和科技保險等領域開展金融服務創新。深入開展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建成服務便捷高效、信息共享暢通、體制機制完備的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驗區。爭取國家認股選擇權綜合服務試點。發揮寧波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作用,在「投貸債保擔」聯動機制等方面先行先試。

六、建立科技金融統籌推進機制

17.強化協同聯動推進。加強省委科技委員會統籌領導,省科技廳、人行浙江省分行會同省委金融辦、省委人才辦、浙江金融監管局、浙江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等部門建立科技金融統籌推進機制,加強部門協調、政策聯動和信息共享。省科技廳、人行浙江省分行定期組織推進機制成員單位召開會議,研究制定科技金融重要政策、先行先試和組織實施等相關事項,推動各項政策舉措落實落細。加強科技金融全口徑統計監測,探索建立科技型企業貸款、債券、股票全口徑統計體系,強化跟蹤監測、研判分析。建立完善科技金融重大政策措施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科技創新一致性審查和金融政策評估機制。常態化開展政銀企融資對接活動,加強科技金融政策、產品和服務宣傳推介,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營造推動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