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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圍剿!晶科能源在美國對第一太陽能重要專利提出無效申請!

2025-07-28 23:21

(來源:趕碳號)

  「打得一拳開,免得百拳來。」這句話是毛主席在1950年討論是否出兵朝鮮時提出的重要論斷。

  現在,中國光伏龍頭正在通過海外法律和規則,捍衞自身的合法權益。就像我們這一輪不向關税戰低頭屈服、據理力爭一樣,既然必有此一戰,那就全力以赴。中國企業在經歷多年的全球化以后,不止於強大,而是更加成熟、理性了。

  據海外專業網站消息,晶科能源已於7月18在美國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對美國光伏巨頭First Solar的專利US913074B2提出IPR程序(相當於中國的專利無效),要求撤銷對US913074B2權利要求1-8的授權,IPR案件編號為IPR2025-01130。

01

一切源於First Solar對晶科的訴訟

  對於包括晶科能源在內的所有中國TOPCon企業來説,這是一場只許勝、不許敗的專利之戰!

  First Solar發難在先。2025年2月25日,First Solar向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正式起訴晶科能源及其關聯公司,指控其侵犯First Solar持有的美國US913074B2專利,該專利涉及隧穿氧化層鈍化接觸(TOPCon)晶體硅光伏電池的製造方法。

  其中,專利US913074B2是First Solar於2013年通過收購TetraSun公司獲得的TOPCon專利組合的其中一件。

  US913074B2專利涵蓋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歐盟、中國香港、日本、墨西哥、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阿聯酋及越南等司法轄區,覆蓋全球70%光伏市場,有效期持續至2030年及以后。

  對於該起訴訟,First Solar執行副總裁Jason Dymbort此前表示,在起訴前已經與晶科能源進行了多次溝通,但未能達成建設性成果,這迫使First Solar不得不採取法律手。訴訟的目的旨在 「確保TOPCon技術製造商在知識產權框架內運營」。

第一太陽能的所謂訴訟理由,不過是一個幌子。無非就是在技術上、產業化上競爭不過中國TOPCon企業,只能通過這種手段,尋求自我保護而已。美國市場一旦落入中國光伏企業之手,第一太陽能就只能喝西北風去了。截至7月25日,第一太陽能市值為186.81億美元,為全球光伏主材第一股。

  第一太陽能把US913074B2當成了一件狙擊中國光伏企業的利器。其在起訴完晶科之后,又於2025年5月9日向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遞交訴狀,指控中國光伏企業阿特斯侵犯該專利權。

  衆所周知,在美國市場做得最好的光伏企業,恐怕就是晶科和阿特斯了。

02

爭奪的焦點

  US9130074B2,主題為High-efficiency solar cell structures and methods of manufacture(高效太陽能電池結構和製造方法),原始申請人為TetraSun。該專利申請日為2010-04-21,最早優先權日為2009年4月21日,於2015年9月8日取得授權,預計權利到期日為2031年11月11日。

  其中國同族專利CN102460715B,CN102460715B曾在20243月14被無效請求人高璠提起無效,但最終該專利被維持有效。

  由此可見,該專利還是具有非常高的穩定性,也證明了該專利的技術確實具有較高的技術價值,無效有一定難度。

  對於這兩件專利,權利要求1的實質內容基本一致。

US9130074B2專利附圖

  根據對專利的分析,晶科和阿特斯採用的TOPCON電池結構與First Solar專利中的鈍化層設計結構十分相似,但其中透明導電膜與絕緣層的應用可能存在不同。

03

晶科花了5個月時間備戰

  晶科在2月25日被起訴,在7月18日才提起IPR成程序,這期間相隔近5個月時間。應該説,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準備,也體現了無效該件專利的難度並不小。

  本次,晶科在IPR文件中總共使用了27件文獻,包括直接證據、專家證言(花費較大)和其他證明文件,其中有6件專利證據將直接影響專利的穩定性。

  其中,晶科準備的Miltiadis Hatalis博士的意見,用於對相關專業問題給出意見,IPR文件中總共給出了4組理由用於闡述權利要求1-8應該被撤銷授權的論述。

晶科IPR文件使用的主要證據列表

  另外,晶科還專門聘請了美國本地律所Covington& Burling LLP幫助其進行IPR程序。總體來看,晶科的準備非常充分,最后就要看PTAB(美國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是否能夠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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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究竟如何

  啟動IPR程序,已經是目前對美國專利提起無效相對較快而且直接的方式。

  IPR程序的核心是以專利缺乏新穎性和創造性為由,進行無效宣告。審查官員都是技術專家,他們往往比普通法庭的陪審團更能理解複雜的技術問題,一般從提出IPR到真正無效,需要12-18個月的時間。

  雖然本次晶科已經做了充分準備,但PTAB(美國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最終能否立案目前尚不確定。按照常規流程,PTAB有3個月時間決定是否對該IPR請求進行立案。

  在美國,PTAB的立案裁定是一個重要的節點。由於該專利還對應相關的訴訟。只有在IPR被立案后,法官纔會考慮民事侵權訴訟案件中、中止審理的請求。所以,被美國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立案就變得非常關鍵。

  最近幾年,超過60%的IPR請求都能成功立案,一旦能夠立案,該專利就有70%的概率被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且無效決定須在立案后一年內作出,因此IPR成爲了被告方一個重要的反制武器,可以迫使原告重新進行談判。

  當然,客觀説美國的政壇變化讓這事多了一些變數。特朗普在6月12號提名John Squires為新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雖然John Squires並未呼籲廢除PTAB或IPR程序,但他明確表達希望通過提升專利授權質量,降低對這些后端審查程序的依賴。

  John Squires認為,頻繁依賴IPR是前期審查不充分的體現,因此最有效的策略不是限制PTAB的職能,而是減少其必要性。這一思路有助於緩解專利制度內部的對抗氛圍,同時提升外界對授權質量的信任。

  相關數據表明,PTAB已經收緊了IPR的立案率。據說,John Squires有時會在不看任何技術細節的情況下,僅憑程序性或政策性考量就拒絕一份IPR請求。John Squires上任以后,IPR立案率有所下降。

  或許這也是晶科7月18號才正式提出IPR的原因——就是爲了更好的準備證據,爭取一次就能打掉First Solar的這個利器,不戰則已,一戰必勝。

后 記

  截至目前,一同被First Solar起訴的阿特斯並未對該專利提起無效。據一位專家透露,阿特斯的美國電池技術路線已經調整為HJT。

  晶科此次應戰,也將直接影響國內所有采用TOPcon技術路線的光伏企業。當然,除了晶科、阿特斯以外,還有眾多在美國開展業務的中國光伏企業,包括橫店東磁(DMEGC)、博威合金(Boviet Solar)、博達新能(EliTe Solar)等中國光伏企業,均為TOPCon技術路線。

  這里需要説明的是,與靚麗的美國市場業績相比,橫店東磁的光伏專利佈局非常薄弱。該公司與光伏相關的專利僅有360件,這個量還不到同行光伏企業半年的申請量。如果第一太陽能將戰火燒到橫店東磁身上,可能會麻煩得多。

  此次晶科在美國如果能夠成功立案,甚至成功無效,那麼中國的同族專利也可能被同樣的證據組合無效,這將成為中國光伏企業應對國外企業專利戰的一次重大勝利。祝福晶科旗開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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