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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 | 第841期:股權設計的三重門:控制權、激勵與退出機制

2025-07-25 15:10

(來源:塔木德諮詢)

股權設計,本質是通過所有權分配實現 「權力制衡、風險共擔、價值共創」 的動態博弈系統。

優秀的股權設計需同時解決法律合規性、商業戰略適配性、人性博弈三重命題,絕非簡單的比例分割。

1

 四大核心維度

1、控制權

關鍵防線

    67%絕對控制權(修改章程/增資)

    51%相對控制權(重大決策)

    34%一票否決權(防禦惡意收購)

創新工具

AB股架構(京東劉強東1股=20票)

合夥人委員會(阿里合夥人提名董事會多數席位)

投票權委託(拼多多黃崢與騰訊簽訂一致行動協議)

2、分層激勵

分層設計:

動態調整:

華為TUP機制:5年周期重置,避免早期成員躺贏

小米上市前回購:離職未成熟期權回收至池

3、融資環節

反稀釋條款

完全棘輪:創始人承擔最大風險(慎用)

加權平均:平衡新老股東利益(主流選擇)

防失控機制

京東條款:融資額>創始股比時,創始人保留投票權

螞蟻模式:通過有限合夥架構控制GP表決權

4、退出機制

2

 股權設計陷阱

3

 不同階段的股權架構

4

 小 結 

股權設計:

既要有「實地」(保障創始人控制權)

又要有「外勢」(預留股權,解決人才與資本)

更需預設衝突解決機制(退出機制)

最終目標不是分配100%的當下股權,而是通過10%的彈性空間撬動無限的未來價值

正如Facebook早期給予薩維林34%股權,卻在協議中埋下「稀釋觸發器」,助扎克伯格在B輪融資后重掌控制權——這恰是股權設計的殘酷與精妙所在。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