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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1:14
2025年7月18日,貴州金融監管局發佈批覆稱,《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覈准劉炯任職資格的請示》(重慶銀文〔2025〕97號)收悉。經審覈,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劉炯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畢節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重慶銀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重慶銀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貴州金融監管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重慶銀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